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查看: 17188|回复: 1

[论汕尾] 为了海陆丰美好明天 (转载百度海丰吧)

[复制链接]
汕尾市民
汕尾市民  发表于 2012-4-17 17:28:35 |阅读模式
为了海陆丰美好明天 (转载百度海丰吧)

汕尾市位于广东省粤东沿海地区的丘陵地带,与潮汕平原相邻,现下辖市城区、陆丰市、海丰县、陆河县四个县区级单位,另有华侨管理区和红海湾开发区两大县级开发区,其前身是著名的海陆丰**根据地。总面积5271平方千米,总人口359.23万人(2008年),居民主要为汉族。汕尾是原来的海陆丰地区,原名“汕美”。汕尾是粤东地区发展潜力最好的地区。为适应时代发展,复兴粤东经济,省政府大力倡导发展粤东地区经济。 汕尾和汕头两个名字有联系吗?没有,这两个地方基本上没什么联系的,只是距离蛮近的,但是很多外地不知道我们汕尾这个地方,外界初看到“汕尾”的名字,人们往往会认为它是和汕头有地理上的首尾之分,其实不然。在海陆丰地区,很多地方都是以“X尾”命名的,这个名字的得名与汕头无关,且汕尾历来俱不属潮汕地区,与潮汕是平行的兄弟关系,不是从属关系。
汕尾包括:汕尾城区、陆丰市、海丰县、陆河县,同属海陆丰人,汕尾城区与海丰矛盾时时发生,可是曾可而知,矛盾的背后是谁造成的?那就是官员的不作为造成,我们本是海陆丰的兄弟姐妹,海陆丰人民一家亲,可是,谁在分歧我们?那就是官员的不作为造成。
海陆丰人民都希望我们这片红色土地能够繁荣昌盛,爱家乡的海陆丰人数不胜数,我们都期盼我们的家乡能够发展,可是这个期盼让我们等了很久很久,自1988年建立汕尾市以来,汕尾市可以话在前期官员的领导下让我们海陆丰人民“丰衣足食”成为了最落后的沿海城市,有哪个官员不是捞完汕尾的油水拍拍屁股走人的,有哪个官员不是住别墅,洋楼,高档式套房的,我们住什么?我们住在一个毫无归属感的小城里,可是你们官员却为我们海陆丰人民做了什么,从村长到市长。从普通职员到局长,我们没有后台,所以我们更期盼海陆丰有后台,至于这个后台是能够让海陆丰这个地方能够见到一丝阳光的。
汕尾是个留不住人才的地方,为什么这样说呢?很多大学毕业生都不愿意回来家乡发展,为什么?不是他们不爱自己的家乡,而是回到家乡只会更加埋没自己,除了汕尾电子企业外等,除非你是官二代,有后台,那样就很容易给你进国家单位,很多本科毕业生因为爱自己的家乡,回来汕尾了,结果还是在家,不是因为阳光高,而是辛苦读了这么多年书,无非就是找个好点的工作环境。谁不想回来发展自己的家乡,谁不想回来投资自己的家乡,一些汕尾籍商人想来汕尾投资,可是自己的企业项目还没建设,身上的血就给吸光了,这些都是什么造成的?官员的不作为。难道你们领着国家的工资,纳税人的钱,不觉得一点羞愧吗?
全国哪个地方的贪官都有,唯独汕尾这个地方贪官最多,因为汕尾这个沿海城市虽然是最落后,但却是最有利可图的。 汕尾落后的原因很多,渔业资源发达人口素质偏低,发达城市与落后城市相比,发达城市的高考升学率跟落后城区升学率成正比,但是就算培养了一批高素质人才,升学率提高了,那也是往发达城市输送人才。
汕尾自建设以来从没建设过能够供公交车停点的公交站牌,三轮车也居多,城市管理过渡泛滥,造成交通堵塞,交通事故不断。必须从根源抓起,全市(汕尾城区,海丰县,陆丰市,陆河县)全面禁止行驶三轮车,但必须要给三轮车车司机提供培训就其他行业。
汕尾这个地方需要大量招商引资建设我们的美好家乡,这样才能留得住人才,我们不能单靠深汕合作区,不能把希望全部放在那里,毕竟我们希望的东西太多了,失望也多了,因为我们都知道深夏铁路一直都没能通上路,因为我们都知道ZF曾几何时夸下海口说要建设建设什么,到现在连地都是平的。
海陆丰人民都迫切希望我们这片红色土地高速的发展,因为我们不能再等了,因为我们都爱我们的家乡,我们都不想看到我们家乡这么的入目不堪。
所以我们更希望ZF能有个给我们海陆丰市民明确的答复,改名,撤汕尾市,推进行政区划调整,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这是迫在眉睫,志在必行的举措。因为我们不能再等了-为了海陆丰美好明天。
以上结合自己的观点言论了几句,小弟初中文化水平,可能语言发面用词方面不是很有水平,谅解。



该贴已经同步到 海陆的微博

楼主热帖
[站务管理] 你好,申请把这帖子删了,这图片时间有所问题
[三唯论点] 深汕特别合作区这块土地究竟属于汕尾还是深圳
[城事报料] 关于举行“彭士禄同志追思会”的告知。
[城事报料] 强烈要求海丰县委县政府公开1.4亿元都用在什
[城事报料] 海丰母亲河龙津河:是在清淤还是借清淤之名偷
[三唯论点] 关于违建楼盘的拆除,先要做到让老百姓心服口

发表于 2012-4-17 21:08:17 | 显示全部楼层
点击进入微信
贪官污吏固然可恨,一方百姓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甚至助纣为虐也是成因之一。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市民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