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6日,陆丰市政府牵头组织相关职能部门组成联合执法队伍,对东海坚城纸类加工厂的生产机械设备进行拆除、取缔,切实加强环境保护,优化产业结构,促进产业升级。
行动当天上午,陆丰市政府牵头组织环保、工商、公安、供电、东海镇等相关职能部门执法人员100多人联合执法,出动挖土机一部,对东海坚城纸类加工厂的生产机械设备进行拆除、取缔。
据了解,东海坚城纸类加工厂位于东海镇芒洋(市排灌站内),年生产能力2000吨再生纸。该厂由于生产设备简陋、生产技术落后,对环境污染十分严重,属于国务院规定取缔的“十五小”之一,且未建设污染防治设施,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化学耗氧量等污染物严重超标。根据《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的规定,从2011年2月份起,陆丰市政府已责令东海坚城纸类加工厂停业关闭,并要求相关部门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文章来源:陆丰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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