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社会头目《海丰癫老黄》二
自从“海丰癫老黄”出名以后,在海丰县城很少出面,时常回忆着以前刚出道的辛酸:大帮人携带着节棍、水管、开山刀等等武器在附城镇南湖市场横霸地盘,两帮人为一块地盘针锋相对,甚至不惜采用武力方式。在开设赌场期间称霸整个附城镇,1999年2月29日癫老黄及一班兄弟携手在南湖市场,纠合以无业人员为主组成“附南派”,先在南湖市场二楼内开设地下赌场,开业不久便生意兴隆,日进斗金。不久癫老黄便把赌场的范围扩大,相继在一些高档酒店开设。因为他们见多识广、胆大过人,遂成为该团伙的“大哥”。随着“附南派”势力范围的不断扩大,癫老黄萌生出垄断南湖市场地下赌场行业的野心。2000年4月癫老黄多次带着“马仔”到其他地下赌场寻衅滋事,以入伙或分红为幌子,实际上要吞并对方地盘。那些赌场主没有一个人敢说“不”字,唯有忍痛让癫老黄占领自己的地盘。
癫老黄最毒的招数是放高利贷“追数”。哪位赌徒借了他们的高利贷,不管藏身在哪里,总会被他们逼出来还钱。他们屡屡将欠债人绑架,让他亲友拿钱赎人。2000年9月一位姓吴的赌徒在癫老黄开设的赌场里输光后向他们借了3000元,结果仍输得干干净净。事后,吴姓赌徒东躲西藏逃避追债。某天下午,他的行踪被“马仔”发现,随即被拘禁在某酒店里。在癫老黄的恐吓下,他被迫写了1.5万元的欠条。之后,“马仔”让他打电话给家人先筹10000元赎身。当然,他们最阴损的招数当属“祸及无辜”。癫老黄派出几名“马仔”住进欠债人的家,一天收不到钱就一天不离开。哪家要是有小孩的,便威胁说要砍掉孩子的手掌,搞得好端端的一家人日夜胆战心惊,害怕遭歹徒的毒手。一些家庭被迫夫妻分居,甚至走到妻离子散的境地。
2001年11月,癫老黄通过威胁手段将当时在某个酒巴贩毒的“猫头英”撵走,从此在这儿定点“看场子”,贩卖K粉,并强行收取在门前候客的12辆三轮车及摩托车的“摆点费”,每车每月200元。同时,他们还强行收取陪侍小姐的“坐台费”提成,每名小姐每天50-100元不等。 为了扩大“业务范围”,2002年1月,癫老黄以每月1000元的价格,租下酒巴隔壁一包间,以“扯旋”的方式开设赌场,不仅本人参赌,还指使“马仔”以每桌100元的价格“抽头”。 癫老黄不定期召开全体成员大会,还规定了上下班时间。要求成员不准与小姐勾搭,不准卖“私货”。如果有人触犯纪律,先会让其“反省”,如果再犯,就会开除。班派组织结构紧密,分为骨干成员和一般成员,每月14日、15日癫老黄给班派成员发工资,骨干领700-2000元,一般成员领500元。癫老黄一心想成为一名亿万富翁,通过其开办所谓的“实业公司”疯狂敛财,实现“一夜暴富”的梦想。
2003年8月,癫老黄因想在某某娱乐会所贩毒,便安排手下阿强、阿秋等人,去收拾在某某娱乐会贩毒的“老矮亮”。后来得知“老矮亮”是黑道上很有名气的城东黑帮(海丰县城东镇)的手下,害怕城东黑帮的报复,便想先下手打死城东黑帮大佬。几天后,他花10万元买来一支进口手枪和一支“五四式”手枪,安排阿仁、阿懿、阿勇、阿波四名手下跟踪城东黑帮大佬,寻找合适的下手机会。为防止对方先下手,他还加派手下保护自己,并亲自对手枪进行试射,检验“命中率”,确保“万无一失”。随后,他安排阿强、阿秋租赁了一辆长安之星小型面包车,寻找下手的机会。
2003年11月某日凌晨零时许,阿仁、阿懿、阿勇、阿波在海丰县新车站附近发现了城东黑帮大佬。接到电话后,癫老黄立即安排阿强、阿秋驾车带枪前去。王阿懿等人尾随城东黑帮大佬及其女友刘某的汽车,沿二环路一直追赶了,来到海丰新园二环路旁。三人紧跟着城东黑帮大佬的汽车,来到蓝红网吧对面。这时,阿强、阿秋扣动扳机,连发数枪,致刘某身中2枪当场死亡,城东黑帮大佬身中7枪重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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