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17”故意持枪伤害案告破 我市在专项缉枪治爆中破获多宗重大案件及一批非法物品 记者从市公安局召开的2012年度全市缉枪治爆专项行动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历经七个月奋战,汕尾、陆丰两级刑警部门于4月29日成功侦破陆丰碣石镇“9•17”故意持枪伤害案,抓获该案主要犯罪嫌疑人李某某。
去年9月17日,陆丰碣石镇南门派出所附近的海边大道发生一起恶性故意持枪伤害案件,一名男青年被人用散弹枪击中面部。该案发生后,市公安机关抽调精干力量成立“9•17”专案组,全力以赴侦办此案。今年3月,专案组民警分析出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已逃窜至东莞市。4月26日,专案组将犯罪嫌疑人李某某成功抓获,并连夜押解回汕尾。经审讯,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对去年9月17日持枪故意伤害他人的犯罪事实经过供认不讳。
据市缉枪治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介绍,今年3月底,公安部、省公安厅和市委市政府部署开展2012年度缉枪治爆专项行动。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我市公安机关连续组织开展重点案件侦办、集中清查行动和缉枪治爆专项行动主题宣传日等工作,侦破“9•17”故意持枪伤害案等多宗影响恶劣的重大涉枪案件,收缴了一批非法枪支弹药、爆炸物品。
市公安机关呼吁社会各界积极支持配合公安工作,主动检举揭发涉枪涉爆违法犯罪活动。并正告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爆炸物品,参与涉枪涉爆违法犯罪活动的人员,立即向公安机关上交非法枪支弹药和爆炸物品,立即停止违法犯罪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争取从轻处理。对拒不投案自首、拒不交出非法物品的,公安机关将依法收缴并从严惩处。
新闻发布会还通报了去年以来全市公安机关打击涉枪犯罪的工作情况,特别是开展“断源”专项行动的情况。据介绍,“断源”专项行动开始至今年4月份,全市共发涉枪案件123宗,破案75宗,破案率为60.9%;打掉非法制枪窝点4个,抓获犯罪嫌疑人102名;缴获各类枪支58支、子弹394发。
链接
2011年9月17日22时左右,市公安局刑警支队接市110指挥中心报称:陆丰碣石镇南门派出所附近的海边大道发生一起恶性故意持枪伤害案件,一名男青年被人用散弹枪击中面部,已被家属送往医院急救。接报后,市公安局刑警支队连夜赶赴碣石镇南门派出所。经初步了解,受害者温启东(碣石镇新乡村人)被人持散弹枪击中脸部受伤,面部大面积毁容。该案发生后,国内外互联网、电视等各大媒体相继报道、转载,社会舆论压力巨大。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马伟灵高度重视,并作出指示:由市公安局刑警支队牵头,抽调汕尾、陆丰两级刑警,市公安局网监、技侦等部门精干力量成立“9.17”专案组,全力以赴侦办此案。经过专案组一段时间的实地摸排、走访,结合当晚案发现场其他当事人反馈的情况,办案民警迅速锁定碣石镇新饶村的李某某(男,陆丰碣石镇新饶村人)存在重大作案嫌疑。但该案犯具有一定的反侦察能力,案发后不仅断绝与外界的联系,而且已连夜逃离碣石镇,去向不明。
今年3月,专案组民警根据陆丰基层部门大量收集、掌握的情报信息,结合公安技术部门反馈的社会动态情况,通过SIS情报信息系统等网上作战平台,分析出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已逃窜至东莞市。专案组两赴东莞市实施抓捕,终于在4月26日晚22时许,在东莞虎门警方的配合下,将躲藏在虎门镇太沙路百家商场二楼的犯罪嫌疑人李某某成功抓获,并连夜押解回汕尾。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对2011年9月17日晚上持枪故意伤害温启东等人的犯罪事实经过供认不讳。目前,该案相关调查审讯工作正在加紧进行中。(记者 钟必远)
时间:2012-05-04 文章来源:汕尾日报
该贴已经同步到 小阳光的微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