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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5月24日)上午,市委、市政府在陆丰召开陆丰市涉毒重点整治工作会议,传达近期中央、省领导对陆丰涉毒重点整治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汇报落实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对陆丰涉毒重点整治提出十项刚性要求的进展情况,查摆存在问题,研究下一步强化重点整治的具体措施。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郑雁雄在讲话中强调,要共同努力,勇于担当,下猛药治顽疾,全面完成陆丰涉毒重点整治任务,确保如期摘掉“毒帽”。市长、市禁毒委主任吴紫骊主持会议。省督导组组长邱伟传达有关指示精神,并通报有关督导情况。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陈增新,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马伟灵等出席会议。
郑雁雄指出,陆丰涉毒问题由来已久,几经打击,略有成效,但还是出现反弹并呈蔓延发展的态势。陆丰涉毒问题一天不解决,陆丰人民群众就一天不得安宁,陆丰的社会治安形势也不会根本好转,党和政府的威信、执政能力和公安机关的形象就要受到影响。我们必须认清形势,警醒精神,横下一条心,按照禁毒重点整治的目标要求和管理责任,切实增强使命意识、危机意识、责任意识,以实际行动为群众安宁而战,为各级领导分忧,为党政形象添彩,迅速扭转禁毒重点整治被动局面。
“治顽疾要下猛药。”郑雁雄说,要彻底解决陆丰涉毒深层次问题,实现“三个月初见成效,半年根本好转,按期申请摘帽”目标,我们必须严字当头,重拳出击,把禁毒重点整治行动落到实处。
一要堵源头,坚持严厉打击,全力遏制毒品来源。要毫不动摇地坚持“严打”方针,进一步创新缉毒侦查手段,提高侦查打击能力,始终保持对制贩毒团伙、网络、毒枭的主动进攻和严打高压态势,切实做到摧毁源头、截获途中、打击现行。
二要攻堡垒,坚持从严处理,敢于动真碰硬。公、检、法机关要协同作战,做到快侦快捕快诉快判,依法办好一批“死刑案”。要加大对犯罪分子执行财产刑处罚力度,坚决依法没收其非法所得。要高度重视毒品犯罪洗钱问题,及时采取措施,防止毒品犯罪分子逃避打击。对执法不严,执法犯法、缉毒放毒,有案办到无案,甚至纵容、包庇、参与毒品违法犯罪活动的要及时查处,坚决铲除毒品犯罪分子的“保护伞”。
三要造声势,坚持社会动员,进一步增强全民拒毒意识。要充分发挥舆论工具的喉舌作用,进一步做好禁毒宣传和发动工作,形成铺天盖地的宣传攻势,努力使毒品危害和禁毒法规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要通过公捕公判等形式,有效震慑犯罪,教育群众。
四要强管理,坚持专群结合,实行综合治理。要充分发挥禁毒委各成员单位的职能作用,形成禁毒综合治理合力,凸现重点整治战果。各县(市、区)特别是陆丰党政和职能部门领导要变指挥为参战,变协调为捆绑,变检查为蹲点,面对面、点对点地会同基层干部、群众开展整治工作。汕尾、陆丰两级市直机关要组织机关干部和公安民警重点进驻陆丰毒情严重地区,做好宣传预防教育、排查摸底和举报发动工作,推动“无毒社区”创建等工作。
路线确定之后,干部是决定因素。郑雁雄强调,市委决定实行两条硬措施,确保禁毒重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一是追责任,坚持倒查问责,及时兑现奖惩。市委决定,将禁毒工作包括重点整治工作绩效与各级党政和职能部门领导奖惩、晋升直接挂钩,规定相关人员的评先评优、提拔晋升必须经过禁毒部门领导同意方能生效。市委市政府也将定期组织专项考评,依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相关法规要求,对主动开展工作并取得明显成效的单位、部门和相关个人,及时给予记功嘉奖和通报表彰。对不积极作为、工作敷衍、整治成果不明显的单位或部门坚决予以“一票否决”。对失职渎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将视情况予以通报批评,并对相关人员作党纪政纪处分。
二是建机制,坚持完善长效机制,进一步推动解决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要继续深入实施《禁毒法》和《戒毒条例》,推动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对禁毒工作的组织领导。对各级党政和相关职能部门凡是工作打不开局面、不作为或作为不力的领导干部,要采取必要的组织措施,从调整充实基层领导班子入手加以解决,做到“不换思想就换人”,必要时不排除采取批量换人的“颠覆性”措施。要研究落实禁毒装备建设、侦查破案经费保障问题,推动禁毒工作健康深入发展。
吴紫骊代表市禁毒委与陆丰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人签订禁毒重点整治责任书,并要求汕尾相关职能部门和陆丰市委市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要加大投入,狠抓落实,全面推进陆丰涉毒重点整治工作。
邱伟传达了近期中央、省领导对陆丰涉毒重点整治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通报了对陆丰涉毒重点整治督导情况,并对陆丰涉毒重点整治“摘帽”工作提出要求。
陆丰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人表态:陆丰将化压力为动力,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措施,打一场禁毒斗争的翻身仗,彻底扭转陆丰禁毒工作的被动局面。
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市法院、市司法局有关负责人结合实际先后作了表态发言。(来源:汕尾日报
记者 钟必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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