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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9日,陆丰市工商局“三打”行动再出重拳,依法查处一仿冒他人厂名厂址粮食加工点,现场查获已包装好的涉嫌假冒他人厂名厂址的大米203包,各式大米编织袋571斤,案值约12万元。
根据群众提供后排查取得的线索,陆丰市工商局精心组织,抽调执法人员40多人,车辆8部,对位于南塘镇南甲公路五七场边的一处粮食加工点依法进行了检查,经查,该粮食加工点涉嫌利用低价收购来的旧稻谷和变质大米进行加工后,非法包装成标注他人厂名厂址的大米在市场上销售牟利。对此,执法人员对该大米加工点依法进行了查处,对现场堆放的未来得及加工的变质大米和陈稻谷及碾米机等涉案稻米和机器依法进行封存,将摆放在现场已包装好的涉嫌假冒物资及加工设备依法扣留、查封。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陆丰台记者陈朝坚)
来源:陆丰宣传文化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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