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其同事称,事故发生后两天,都未见这位汕尾交警上班 新闻追踪
羊城晚报讯 记者王漫琪报道:21日,陆丰两车相撞重大事故中,一度失去联系的肇事车车主陈某已到公安机关协助调查。目前,汕尾、陆丰二级公安机关已成立专案组,具体案情正在进一步调查中,死者的善后工作也正开展。
汕尾市公安局21日通报了该起重大交通事故的情况:7月19日晚上,国道G324线陆丰市河西镇香校路段,一辆悬挂粤N15A16号临时号牌的广州本田轿车与粤BG5G60号吉利轿车对向碰撞,造成吉利轿车乘客林某(女)当场死亡,吉利轿车司机曾某重伤,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粤N15A16号轿车的驾驶员在事故发生后弃车逃离现场。到场勘查的办案民警在肇事车辆里发现了警服和汕尾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龙山高速公路大队民警陈某的警官证(详见本报21日报道)。
经警方调查,临时号牌粤N15A16号轿车的车主正是陈某,该车2000年入户,今年6月底刚过户到陈某名下。记者经多方证实,事故发生后,陈某一度下落不明,办案民警与其家人取得联系,敦促陈某协助调查,反映事故发生当晚的车辆使用情况。
21日中午,羊城晚报记者来到龙山高速公路交警大队,大厅的“民警监督岗”栏上,陈某的照片及警号信息均在其中,其职务为“行秘股副股长”。大队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19日当天,陈某正常上班,不过事故发生后的这两天,都没见他来上班。
记者获悉,陈某已在家人的陪同下到陆丰公安交警部门协助调查。截至22日上午,当地警方尚未有调查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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