披露广东省陆丰市电视台招标黑幕:
1,广东省陆丰市广播电视台有线数字电视前端系统建设招标项目,招标金额118万元。中标单位:汕尾市安斯达数码科技有限公司,公司的法人代表:黄丽群,黄丽群是许国的爱人。标书是陆丰市广播电视台委托许国编制,中标单位的法人和编制标书的人员是亲属关系。这种做法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章第三十二条之规定: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招标人的合法权益。投标人不得与招标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禁止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
2,2012年5月16日数字电视机顶盒招标,招标金额1380万元,采购编号:LFCGZX2012-20 许国是评委成员,标书是许国编制。投标前郑俊烈台长交代我们投标方直接到汕尾与许国联系投标事宜,这种做法直接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章第三十二条之规定。
招标人没有设置标底,广播电视台只要求我们最低不能低于210元每台。按陆丰广播电视台的技术要求我们的价格170元每台已经足够。这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章第二十二条之规定:招标人不得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招标人的名称、数量以及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招标人设有标底的,标底必须保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