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0日,教育部发布《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山东湖南黑龙江三起中小学生溺亡事故的紧急通报》(教基一厅〔2012〕8号)。通报指出,2012年6月9日,山东省莱芜市莱城区杨庄中学7名初三学生结伴在莱芜汇河下游游泳时溺水身亡;湖南省邵阳市隆回县桃洪镇文昌村5名小学生在桃洪镇竹塘村向家山塘游泳时溺水身亡;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呼兰区方台镇7名学生在松花江边游玩时,4人溺水身亡。同一天中16名学生溺水死亡,令人十分痛心。 然而,同样令人十分痛心的悲剧也发生在我们陆丰!2012年4月30日上午8时30分,陆丰市金厢镇海域发生一起溺水事故,造成3名中学生死亡!2012年6月22日下午1时,陆丰市甲西镇上墩村海澳发生一起溺水事故,造成3名小学生死亡! 是的,陆丰地处沿海,有110多公里的海岸线,但是不是因为我们陆丰有这样的地理环境就该任由学生溺水事件接连发生呢?!我们当地的政府、教育部门和学校到底有没有真正地担当起责任来? 对于学生溺水事故,教育部在6月10日的紧急通报中就要求立即召开专门会议,通报近期中小学生溺水事件,对进一步做好防止学生溺水工作进行部署。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召开会议要覆盖所有地市、区县和每一所中小学校;每一所学校要开会传达会议精神到每一个老师、每一名学生及其家长。同时还要求立即组织印发《致家长的一封信》、立即开展全面排查。广东省教育厅也早于今年5月针对学生游泳溺水这一历年高发事故下发通知,要求各地教育局建立防范学生溺水工作责任机制,与当地政府齐抓共管。广东正在提请省综治委印发《关于开展学生溺水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将在全省范围内部署开展学生溺水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广东省教育厅计划从2012年—2014年连续3年,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学生溺水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可令人遗憾的是,目前并没有看到我们陆丰当地政府、教育部门和学校对防止学生溺水事件的发生担当起什么责任来,有些甚至连《致家长的一封信》都没看到。加强社会建设和管理,是建设“幸福陆丰”的必然要求,近段时间来,全市上下都在深入开展“三打两建”“打老虎”,群众无不拍手称快,但我们不能因此对溺水事件这条“大莽蛇”坐视不管。安全工作无小事,如果溺水事件频频发生,有关部门和学校还泰然处之,没有切实有效的措施来应对,那对于出事学生及其家庭来说,幸福又在哪里?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千万不能只停留在口头、止步于开会。在此,笔者呼吁我们陆丰的政府、教育部门和学校,对溺水事件该“亡羊补牢”了! 陆丰向来讲重视教育、优先发展教育,那我们重视、发展教育为了什么?就是为了我们的学生,为了我们陆丰的未来!希望在当前高发的溺水事件背景下,我们陆丰的各级政府和教育部门能真正高度重视,为学生生命安全、健康成长也讲担当、敢担当、会担当! 愿悲剧不再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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