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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1-07-26 文章来源:汕尾日报 全市清理化解农村义务教育债务工作会议于昨日(7月25日)召开。会议传达了全省清理化解农村义务教育债务工作会议精神,部署我市清理化解农村义务教育债务工作。副市长刘小静就如何做好相关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据了解,纳入本次清理化解范围的农村义务教育债务是指在2011年1月1日前实际发生的,县(市、区)和乡镇人民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村以及学校因建设、维修、购置农村(含县城、乡镇)义务教育公办学校的校舍(不含产权已转让的校舍)、设备设施等形成的债务。农村完全中学中初中部分的债务纳入清理化解范围,农村非义务教育学校的债务不纳入清理化解范围。
刘小静指出,截止2010年底,全市农村义务教育“普九”负债高达3亿元。这些沉重的义务教育债务已经严重制约了我市教育事业的进一步发展,化解义务教育债务已经成为一项非常紧迫、事关教育事业发展和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任务。因此,全面清理化解农村义务教育债务工作,是我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巩固普及义务教育成果,促进农村教育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建设幸福汕尾大局,做好这项工作责任重大。就如何抓好这项工作,刘小静要求各级要规范运作,准确把握清理化解农村义务教育债务工作的目标原则和步骤,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扎实推进化解我市农村义务教育债务工作,确保我市农村义务工作如期完成。(记者 廖秀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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