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白沙乌鱼 于 2012-6-28 16:07 编辑
一、结合陆丰实际情况,制定和完善防范学生溺水工作的制度和工作方案,科学地指导各学校开展防范学生溺水工作; 二、要总结事故规律,针对学生溺水事故主要发生在节假日及学生上学、放学途中,教育部门和各学校要积极协调各方力量加强安全监管,各镇府、社区、村(居)委会要切实负起属地责任,对可能发生溺水事故的水域定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巡查,特别要及时完善防溺水警示标识和隔离带等安全设施; 三、教育部门和各学校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新闻出版、通信管理等传播媒介,加大宣传预防学生溺水基本常识; 四、建立事故问责制度,对因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造成学生溺水等安全事件多发的,依法严肃追究责任人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