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1-08-01 文章来源:汕尾日报 今年以来,海丰县林业部门未雨绸缪,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强森林防火工作措施,确保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该县林业部门采取刷写森林防火标语、设立警示牌、出动宣传车等多种形式,在林区和中小学校广泛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活动,提升人民群众防火意识。同时,组织开展森林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改活动,对进入旅游景区和林区旅游、祭奠扫墓等活动实行重点监控。严格实行“三个禁止”,即禁止携带火种进入林区,禁止在林区吸烟、野炊、玩火,禁止烧荒烧山、烧田埂草、烧草木灰等活动。同时加大对重点地段、重点部位、新造林的检查和巡查力度,实行重点防范,消除火灾隐患。据悉,年初以来,该局出动宣传车40天次,悬挂森林防火大横标88幅,小标800条,发放防火通告4万份、执勤红袖章500个、宣传录音带30盒,播放森林防火公益广告30次。
该局县林业部门与各有关乡镇和森林防火各成员单位加强协作,紧密配合,建立信息通报、抢险灭火、责任追究、共同相应的工作机制,坚持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特别是在“元旦”、春节等重要时段,安排主要领导带班,留足防火人员,随时应对突发事件,一旦有火情,全力组织扑救,确保“打早、打小、打了”。(曾国明 吴长辉 黄保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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