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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汕尾] 关于举办网友交流会的通知(海丰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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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4 20:21:3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海陆 于 2012-7-4 20:34 编辑

关于举办网友交流会的通知(海丰县公安局)

      为创建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共建平安幸福海丰,回应今年3月8日海丰公安机关走进网络座谈会相关的意见建议,海丰县公安机关拟于2012年7月中旬,举办网友交流会,邀请有意参加交流会的网友在网上报名,联系方式QQ:1543294007 邮箱:1543294007@qq.com 报名截止时间为:2012年7月12日17时止,届时根据报名情况确定网友代表参会(约20名),代表名单及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注:1、本贴接受网友报名,有意参与此次交流会的请留下相关联系方式!
       2、有意参与的网友,可在此发表相关观点,作为与会网友挑选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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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4 20:39:58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2-7-4 20:39:58 | 显示全部楼层
新浪官方微博
创建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共建平安幸福海丰[转发]\n\n 来自 阳光汕尾 的新浪微博
 楼主| 发表于 2012-7-4 20:44:12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海丰公安机关工作,也请有意参与此次交流会的网友发表相关看法!
发表于 2012-7-4 21:15:0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报名参加
发表于 2012-7-4 21:56:28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2-7-4 22:06:17 | 显示全部楼层
表示不参加
发表于 2012-7-4 23:43:16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发表于 2012-7-5 03:23:43 手机用户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活动,多联系群众是好事。
发表于 2012-7-5 08:47:12 | 显示全部楼层
海丰人的事。。。事不关己高高挂起
发表于 2012-7-5 09:55:12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2-7-5 10:05:46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2-7-5 10:07:31 | 显示全部楼层
..........
发表于 2012-7-5 10:26:1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觉得不错。公安局能和网友面对面交流。有利于促进城市改善不完整生活体系,进一步解决社会各种问题。加油吧!多听取民生反映,让城市更美好,进步。
发表于 2012-7-5 10:32:09 | 显示全部楼层
管理部门能和百姓交流接触,了解民生,这是好事。我也报名参加
发表于 2012-7-5 10:54:56 | 显示全部楼层
网友交流会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啊!!报名有哪些条件和要求啊!
发表于 2012-7-5 10:57:39 | 显示全部楼层
希望你们能回得来
发表于 2012-7-5 11:03:08 | 显示全部楼层
:victory:这是好的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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