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区资讯 发表于 2013-4-8 11:03:38

凤山街道虚心接受本报批评 责成收取的2000多元退还墓主

  4月6日,本报在头版刊登了城区凤山街道××××村委会向前往该村山头扫墓者每穴收取20元护林防火管理费的消息后,凤山街道党工委和办事处高度重视,并专门召开会议,提出整改意见。
  本报刊登报道后,凤山街道当天就派员调查,证实本报报道的情况属实,并于7日上午召开领导班子会议,作出处理决定:该村虽属帮扶贫困村,难以应对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巡逻所需资金,但也不能胡乱收费,造成不良影响。一、责成该村委会对此事作出深刻检查;二、责成将所收取的2000余元,如数退还各墓主;三、保证今后不再发生类似状况。对本报的批评,凤山街道党工委和办事处表示衷心感谢。(钟训成 周贵毓)
--汕尾日报

落花微雨 发表于 2013-4-8 11:14:38

可有处置?

zxc1125 发表于 2013-4-8 13:17:34

不能胡乱收费

rude 发表于 2013-4-8 15:46:13

{:5_142:}

了了 发表于 2013-4-8 17:20:48

不能胡乱收费,造成不良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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