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编造谣言网上传播 马宫一女子被拘留三日
昨日(7月9日),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城区马宫镇一女子因在网上编造传播谣言,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三日。7月2日11时33分,26岁的马宫女子冯某容(网名“笑容”,目前在深圳一服装店打工)在其QQ空间发布“恐怖分子要到汕尾海丰实施爆炸活动”等相关内容,称“恐怖分子要来汕尾海丰啦,刚刚车站的头跟司机和跟车的说新疆人一律不给上、托运汽油什么的一律不给托!恐怖分子从福建开始炸过来了,大家提防啊……”该内容同时同步到其腾讯微博上。
7月2日晚,城区公安分局依法传唤了冯某容。据交代,当天11时30分左右,她在城区信利汽车站乘坐开往红海湾的中巴车,听到车站的工作人员对车上的司机和售票员说:“新疆人一律不给上、托运汽油什么的一律不给托。”然后车上就有乘客回应说:“听说是恐怖分子从福建开始炸过来了。”听到这些话,出于好奇,她便在车上用自己的手机发布了上述信息,并同步到自己的腾讯微博上。
冯某容利用手机在互联网上编造传播谣言,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影响社会稳定,对社会造成了不良影响,鉴于该人是初犯,经进行训诫,认错态度较好,保证不再犯,并及时删除QQ空间所发布的内容,澄清事实。城区公安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冯某容予以行政拘留三日的处罚。(记者 贺燕)
--汕尾日报
:lol 就这样进去坐了三天。自身意识不够,有些话不可以乱说的。希望下次别在犯了。 教训 说话还是要负责任的,没证实的事情不能胡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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