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风有信 发表于 2013-9-15 22:11:48

陆丰男子出租屋内被电死 事发月余仍难讨说法

http://i5.hexunimg.cn/2013-09-13/157979482.jpg事发楼电表被派出所贴了封条。http://i8.hexunimg.cn/2013-09-13/157979483.jpg  死者家属讨要说法。

  新快报记者 罗云芳 见习记者杨小山 文/图
  8月1日,深圳(楼盘)市龙岗街道龙新社区一出租屋内发生一起电击事故,致一男子死亡,事件过去一个多月,关于楼体电力设备的检测结果已出来,该楼的电力设备安装极不规范,存在严重安全隐患,这起事故究竟应该由谁负责?房东应该如何赔偿?死者家属至今仍没有得到相关部门的说法。
  男子出租屋触电身亡
  9月10日,新快报记者接到读者电话,称龙岗区龙岗街道龙新社区一民房内发生一起电击致人死亡事件没有人管。
  记者赶赴现场得知,事发地位于龙岗街道龙新社区兰水路。死者妻子张小姐告诉记者,事情发生在8月1日中午12时许。她的丈夫姓王,陆丰人,30岁。她和丈夫还有两个儿子以及公婆六口人,一起租住在这栋楼的一楼约50平方米的房屋内,每个月房租2000元,住了三年。
  张小姐说,当日12时许,她老公说去洗手间冲一下凉。刚关上门,就听见老公“啊”的一声惨叫。她急忙跑过去开门,门被反锁打不开,就拼命叫他,也没有回应,于是觉得事情不对劲。“我的第一反应是不是电出了问题,于是我急忙把电源总闸关掉。使劲把门弄开一点,先看到老公的脚,因为老公已经被电击倒在地把门堵住了。我忙拨打120急救电话,并找来我姐一起把门打开,发现老公已经不省人事,于是叫老乡帮忙送往医院,抢救了20分钟左右,抢救无效宣布死亡,之后法医鉴定是被电击导致死亡。”
  一位当时帮忙的老乡告诉记者,在把王某抬出来的时候不小心碰到了洗衣机,当时所有人都被电击了一下,整个洗手间当时漏电情况很严重。
  电路检测七项不合格
  张小姐告诉记者,事情发生后,楼上的几位邻居都反映那几天发生过漏电的现象。三楼一位邻居说事发当天他们家的洗衣机、电饭煲、烧水器等都有漏电的现象。二楼一位邻居也说放水洗澡的时候发觉水里有电,于是只好先把水放到桶里再洗。“这栋楼以前就经常存在一些静电,只是不强烈,所以大家也没有太在意。”
  此后,龙新派出所在房东和受害人家属双方认可的情况下,委托了一家权威电气消防安全检测机构,对该楼电路进行检测。记者在检测报告上看到,该栋楼检测不合格项目总共有七项。具体包括:一、一层西楼电表箱没有接地线,不符合《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划》的规定;二、一层西楼电表箱开关及分配电箱开关没有设置剩余电流动保护装置来达到分级保护的安全措施;三、引入室内接地线装置大于标准值;四、西一楼室内配电箱漏电开关进线安装错误,相零线接反;五、热水器插座已带电;六、室内配电箱接地装置不符合规范要求;七、房间配电箱接线端子排有氧化的现象,导线连接线有漏电现象。
  房东隐身索赔无门
  “事故发生后一个星期,房东一直没有出面,连最基本的慰问都没有。直至我们回老家办完后事回来,房东才过来慰问。我们曾多次找房东要说法,都被房东以检测报告还未出来为由拒绝了。检测报告出来后我们再去找房东,却见不到房东本人,无奈就找到房东的大儿子李少雄,李少雄说这个房子是登记在他母亲名下的,有什么事应该去找他母亲。”张小姐伤心又愤怒地告诉记者。
  “我们曾多次找房东协商,房东的二儿子曾出面说全权解决这件事,还说过要给赔偿,但是等到检测结果出来以后就找不到人了。现在房东两个老人也不在这里住了,还要求我们搬离这里,并且让楼上的租户也全都搬走了。我们不搬,房东就把水和电都停掉了。李少雄就在龙新社区工作站工作,我们上访没有任何结果。”死者父亲王老先生一说起这事就老泪纵横。
  随后记者来到龙新社区工作站,一工作人员称李少雄没在办公室,外出工作去了。记者拨通了李少雄的电话。李少雄说:“这件事我们已经决定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有什么问题去问我的律师。”然后以电话没电为由,挂断了电话。
  谁应对事故负责?
  事故发生一个多月得不到解决,谁该为此事负责?哪些部门负有监管责任?
  龙新社区居委会党委副书记、主任邱党如就此事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事发民房是否属于违建,还是一个历史遗留问题,还得由查违部门来认定。事故认定是属于安全事故还是意外事故?还得等鉴定报告出来以后再作决定,如果是责任问题,双方应该坐下来好好协商。政府部门针对这些民房的安全问题,关于如何安全用电、用气,也组织业主开了安全会议,工作的重心还是宣传和教育,民房里面的安全主要还是要依赖于房东和租户。安监部门目前只能对企业生产安全,机器生产和公共场所的监管负责,政府部门也没有那么多的人力和物力去监管民房以内的安全,也不应该承担到民房内检查和监管的责任,主要还是要靠出租人提供一个安全的居住环境。”
  负责信访调解工作的邱主任告诉记者:“事故发生以后社区主动慰问家属,主动和房东协商先对王某家属垫付24200元生活费。事故检测报告出来以后,社区曾出面打电话给房东,能否通过调解来解决问题。但房东说不需要调解,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且房东认为检测报告中提到的第四项,是不是由王某家私自改动电路导致的?使用的热水器是否存在问题?都还需搞清楚。”
  街道办是否有相关部门负责民房内部用电安全的监察?安全监察部门是否有职责?对此,龙岗街道办宣传部工作人员说:“我们的安全监察部门主要职责是负责企业的安全生产。民房内部用电的安全监督不属于安全监察部门的职责范围。关于民房内部用电安全监察这一块完全是空白。我们觉得供电部门是不是应该负起这个责任,毕竟用电开户时,供电公司是收取开户费的,应该定期对居民的用电设施进行安全检查,以绝后患。”
  深圳供电局新闻中心饶赦哉介绍,按照国家的电力法,供电部门只对自己产权的电力设施负有安全管理的责任。据初步了解,出事的民房所属的社区低压供电设施产权方为村委,根据现行电力法规定,谁的产权谁负责维护的原则,电力部门也无法对此进行监管。
  9月11日上午,龙岗街道办宣传部熊部长打电话告诉记者,事情发生的民房是建于2009年之前的,属于历史遗留问题,2009年之后,龙岗街道的违建已经是“零增量”,没有新的违建房产生。
  有关此事的后续报道新快报记者将继续追踪。
来源:新快报

gly5212 发表于 2013-9-16 09:31:08

要调查清楚

渔夫子 发表于 2013-9-16 11:09:03

房主是要负大部分责任的!{:6_198:}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陆丰男子出租屋内被电死 事发月余仍难讨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