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侨资讯 发表于 2013-10-9 10:34:39

侨区加强救灾复产督查禁止挤占挪用救助物资

    日前,华侨管理区开展对救灾复产工作中干部履职尽职、效能作风、资金物资管理使用等方面的监督检查,以确保救灾复产各项决策部署落实到位。
  据了解,该区督查内容包括救灾复产工作、救灾资金、物资管理使用,全倒户重建工作,党员干部履行职责等情况及检查其他社会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的落实情况。
  该区要求,各行政监督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本部门救灾复产工作情况的监督检查。各地各单位要从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救灾复产督导检查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对救灾复产工作的监督检查。要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切实承担起救灾复产监督检查工作的主体责任,成立督导检查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开展督查。要按照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救灾复产工作信息披露制度,把公开透明原则贯穿于救灾复产的全过程,特别是救灾资金物资的来源、数量、种类和去向要及时向社会公开。村(居)要及时将救灾资金物资的使用分配等情况上墙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对监督检查中发现和群众举报查实的问题,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典型案件要公开曝光。区督导检查组要秉公执法,树立带头模范作用,自觉接受监督,杜绝自身腐败。要把灾后复产情况、救灾资金物资管理使用情况和灾区全倒户重建情况及时向区督导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汇报。(记者 彭伟栋)
--汕尾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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