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丰资讯 发表于 2013-10-21 14:44:17

海丰林业部门放生一大蟒蛇

  日前,海丰县公安局森林分局把一条长约2米,重10斤,浑身都是暗灰色条纹的大蟒蛇运送到莲花山森林公园放生,让其回归大自然。
  据了解,近日,该县青年公园工作人员在园内巡逻时,在屋顶发现这条蟒蛇,并将其抓获,后将蟒蛇送至林业局。
  为了能尽快给大蟒蛇找一个安全稳定的栖息地,林业公安分局工作人员将其带到莲花山一偏僻处放生。大蟒蛇自由后,很快就消失在茂密的山林里。林业部门提醒大家,野生蟒蛇为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任何个人不得私自捕捉和贩卖蟒蛇,群众如在野外发现蟒蛇,可通知林业部门进行处理。(曾国明 吴长辉 李海明)
--汕尾日报

ccj 发表于 2013-10-21 20:4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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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氏海丰分会 发表于 2013-10-22 01:12:38

飞过日 发表于 2013-10-22 18:40:03

没有图片。{:5_142:}

688 发表于 2013-10-23 11:4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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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星 发表于 2013-10-23 15:06:12

被蟒蛇咬了是不是林业局负责?

无处不定 发表于 2013-10-23 15:1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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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清湖畔 发表于 2013-10-23 15:59:58

拜托,是叫某某县(市)公安局森林分局,不要上面说了下面又说林业公安分局,学习完了谢谢我

8994452 发表于 2013-10-24 00:10:53

怎么不拍张照片来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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