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丰青年 发表于 2014-1-1 16:37:20

海丰县扑灭后门森林火灾

    12月29日13时59分,324国道后门路段民新村后山发生山火,经多方全力扑救,至次日凌晨扑灭。省森林防火指挥部副总指挥彭尚德、省森林防火指挥办公室主任曾伟才,市长吴紫骊,副市长骆金堤、海丰县委书记沈木荣、县长陈德忠等省市县领导赶赴现场指挥扑救山火。

    本月29日13时59分,324国道后门路段民新村后山发生山火,由于火场山面杂草丛生,林内可燃物载量大,风高物燥,火势较大。

    火灾发生后,省、市、县高度重视,省森林防火指挥部副总指挥彭尚德、省森林防火指挥办公室主任曾伟才,市长吴紫骊,副市长骆金堤、县委书记沈木荣、县长陈德忠等省市县领导赶赴现场指挥扑救山火。迅速组织县林业、公安、消防大队及当地党政干群赶赴现场,组织三支扑灾队伍80人和后门镇应急扑火队员100人上山全力扑救山火、组织人员开辟防火隔离带,并在着火山下的村庄、民居以及商铺附近布设消防设施、消防水罐车等,同时疏散靠近山脚的居民,保障周边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针对山火蔓延,火势大的火情发展态势,县武装部和县消防大队分别组织官兵50多人和多部消防车前往增援,在省防火办的调度下,惠东县组织35名扑火队员,深圳市派出40多名扑火队员及3部消防水罐车前来现场支援扑救。经过10多个小时的奋力扑救,最终将山火扑灭。据初步估测,此次森林火灾过火面积约130亩。

    县委县政府要求全县各地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森林防火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感;要加强山林巡查,加大森林防火宣传力度,增强民众防火意识;要开展山林火险隐患排查,严禁野外炼火,防止森林火灾的发生,全力确保我县森林无火险。同时要全力推进火灾案件侦破力度,严肃处理火灾肇事者。(谢俊斌 蔡雪坚)来源:海丰县广播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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