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致公党基层组织和个人获省委会表彰
1月3日,记者从致公党汕尾市委获悉:在致公党广东省委会近日召开的2013年党务工作暨总结表彰大会上,我市致公党组织和个人获得多项表彰。致公党汕尾市委会荣获致公党广东省“提案工作先进集体”、“信息工作先进集体”;致公党海丰县委会第三支部、汕尾市直第四支部被授予“基层组织建设先进集体”荣誉称号;刘耿文被授予“机关参政议政优秀工作者”荣誉称号;龚亚东、张武位、林俊生分别荣获“参政议政工作先进个人”、梁水良、黄永泰、罗善球分别荣获“基层组织先进个人”称号;“建立四大机制,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关于解决外来工(农民工) 社会保障问题的几点建议”的提案被授予“参政议政优秀成果”荣誉称号。(记者 梁水良 通讯员 刘耿文)--汕尾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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