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黄礼家同志辞去市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决定
(2014年1月23日汕尾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汕尾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了黄礼家同志因已到工作年限辞去汕尾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决定接受黄礼家同志辞去汕尾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报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汕尾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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