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丰优抚保障能力增强 去年发放补助金1500多万
去年,陆丰市以打造民政服务品牌为目标,大力提升民政公共服务能力和保障服务水平,使救灾救济、优抚安置、社会保障、社会救助等能力得到进一步提高。据了解,陆丰市现有各类定恤定补对象5417人。为进一步落实优抚政策,确保优抚保障能力得到持续提高,该市民政部门紧紧围绕新时期优抚工作特点,认真落实优抚政策,积极提高优抚保障能力,提高了重点优抚对象补助标准,并全部按新标准足额发放。去年发放总金额1557.43万元。对1388名60周岁以上,未享受国家定恤补助的农村籍退役军人给予生活补助,共发放补助金82.33万元。为做好义务兵优待金发放工作,该市确保优待金足额发放兑现,每人每年3000元,由财政全额拨付,同时对优待对象进行严格审查和核对,去年共有各类优待对象1039户,年发放优待金总额295.02万元。重点优抚对象的医疗保障制度也得到进一步完善。去年,该市结合实际,将一至十级残疾军人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同时,对一至六级残疾军人给予门诊补助费。享受定期抚恤的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和享受定期补助的在乡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在乡参战涉核退役人员(铀矿开采退役人员)、“五老人员”等,列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由财政全额负担缴费。对重点优抚对象医疗费用报销剩余部分按不同属别给予医疗补助,去年共补助38.21万元。
与此同时,该市还认真落实为民解困措施,切实做好民生保障工作。抓好低保对象扩面,完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去年,该市积极加大财政对低保工作的投入,扭转了低保工作比率低、补差低的落后局面,使低保工作发生了新的变化,低保人数大幅度增加。狠抓医疗救助管理,实现了医疗救助资金制度化、规范化。继续加大城乡医疗救助工作力度,去年共发放医疗救助资金485.4万元,有71563人次得到救助。(记者 李济超 通讯员林胜淡 黄远航)
--汕尾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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