侨区点滴 发表于 2014-3-26 15:20:23

推行“四个一” 精心筹备教育实践活动

本帖最后由 侨区点滴 于 2014-3-27 15:51 编辑

  侨区重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按照上级部门的统一部署,精心筹备,周密组织,切实做到认识高一层、学习深一度、谋划早一着、整改先一步,为教育实践活动开展打牢了基础、营造了良好氛围。
  1、认识高一层。全力开展平安建设、招商引资、政务整治、形象提升“四大行动”,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充分认识到:在当前新形势下,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增强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重大举措;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坚强保证。自觉强化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牢固树立正确的事业观、政绩观、权力观,找准日常工作与维护群众利益的最佳结合点,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区委的战略部署上来,建设精简、高效、务实的政务环境,用实际行动共圆“汕尾理想”。
  2、学习深一度。充分发挥党委中心学习组、区委党校、远程教育站点的载体作用,采取发放文件带头学、领导班子带头学、中层干部培训学、党员干部座谈学等多种形式,原原本本、全面系统地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自党的十八大以来的一系列重要论述,特别是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教育实践活动动员会上的讲话,在河北调研教育实践活动时和指导河北省委常委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时的讲话精神,切实增强了党员干部参加教育实践活动的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政治自觉。并把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结合起来,深刻把握全面深化改革的新要求,认真研究侨区作风建设方面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以整风精神不断加强作风建设,以良好的作风推动全面改革的不断深入。
  3、谋划早一着。迅速成立了区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并结合侨区自身实际,制定出台了《华侨管理区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前期工作方案》。各办事处、区直各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及时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制定工作方案。使教育实践活动既符合上级原则要求,又体现本单位部门特色,既落实规定动作不走样,又保证自选动作有亮点。各单位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认真对照理论理想、党章党纪、民心民生、先辈先进“四面镜子”,通过召开座谈会、个别访谈、发放调查问卷等方式广泛征求群众的意见建议,并按照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四个方面进行汇总,为教育实践活动的开展提供参考。
  4、整改先一步。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紧扣侨区党员干部队伍存在的问题,从强化党的纪律、强化作风建设、强化防腐拒变三个方面狠下功夫,抓好对文山会海,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奢靡浪费,侵害群众利益等行为和现象的专项整治,建立健全教育、考核、监督和管理四大机制,着力锻造一支“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干部队伍,为推动侨区建设“特色产业优化区,稳定发展新侨区”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侨区委组织部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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