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丰资讯 发表于 2014-4-12 13:49:12

从深惠偷车到汕尾陆丰倒卖竟成"产业链"

   盗车团伙从广东深圳、惠州和江西赣州等地大肆盗窃汽车,运到广东陆丰倒卖,形成“盗窃-收购-销赃一条龙服务”。昨日,其中一名“收车老板”余某明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在市中级法院受审。
  余某明现年23岁,系广东陆丰人。记者从法庭上获悉,余某明背后有一个庞大盗车团伙,其中余某龙、余海某、余某利、林某光、余某华涉嫌盗窃,吴某辉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等案件均为该团伙系列案。余某明为检察机关追加起诉的又一名被告。
  检察机关指控:自2012年7月24日至2013年2月13日,被告人余某明通过余某存(另案处理)在陆丰市陂洋镇双坑四村多次收购余某利(已起诉)等人从深圳、惠州、江西赣州等地盗窃所得汽车,将车辆转卖牟利。
  起诉书共列举了5单犯罪事实,称余某明共收购转卖了5辆小汽车,汽车价值从12万余元到27万余元不等,其中最贵的一辆为汉兰达汽车。
  如2012年10月4日,余某利、林某光伙同“老二”(另案处理)驾驶作案车辆来到深圳市福田区某处,由林某光、“老二”望风,余某利采用砸汽车玻璃的方式进入被害人曾某停放在此处的一辆黑色汉兰达车内,用行车电脑、解码器等工具将车打着火并盗走。盗窃得手后,余某利等人将车开回陆丰市陂洋镇双坑四村,并通过余某存将车卖给被告人余某明,余某明再将车卖给他人。
  检察机关认为,余某明收购他人盗窃所得车辆并转卖,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检察机关庭上出示的证据显示,这个盗车团伙所盗窃的汽车数量十分巨大,之所以有如此猖獗的盗窃犯罪,就是因为背后的“销赃一条龙服务”,而且明目张胆就在陆丰双坑四村进行——每当有赃车开到路边,就会有收车者当场“竞拍”,价高者得。
  余某明当庭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他辩称,第二单指控的收购、转卖汉兰达汽车并没有交易成功,因为与他没有谈成价,余某利将车子卖给了一个叫“四眼”的人。自己并非故意要犯罪,而是家里有老有小,又一直找不到工作。据他供称,他以每辆车4万到5万元不等的价格收购,加价三四千元就出手卖掉,一共赚了1.45万元。他表示愿意退赃并交罚款以求从轻判处。
  检察官则表示,在指控的几单犯罪中,余某利、林某光等人均是从余某明处借了一辆私家车去盗窃的。他们的“行规”是:借了谁的车,就把偷来的车卖给谁。所以,他们最后将盗窃所得车辆卖给了余某明。余某明作案的主观恶性及社会危害性都很大,建议法院重判。
  目前,该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中。

(原标题:从深惠偷车卖到陆丰竟成“产业链”   来源:晶报 记者:吴欣)

乐意中 发表于 2014-4-12 19:22:43

{:6_209:}

蜡笔爱上小新ゅ 发表于 2014-4-12 20:54:20

{:4_128:}

lovesy 发表于 2014-4-13 00:03:28

{:4_128:}

訁身_寸_。 发表于 2014-4-13 00:08:57

陆丰真是败了正个汕尾的名声,什么坏事一大堆都是陆丰

lh水中月 发表于 2014-4-14 13:00:15

陆丰啊陆丰为什么又是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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