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村干部带队毁我果树"一帖的郑重声明
本帖最后由 尖峰山 于 2014-7-4 23:08 编辑7月3日下午,陆丰市森林公安分局办案干警到陂洋中学实地勘查,明确指出该宗案件完全发生在陂洋中学校园内,属建设用地范围,不属林地,并向在场群众做了政策宣传。今天晚上,当事人之一罗才秀发布郑重声明,向村委道歉并签领了荔枝补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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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图】村干部带队毁我果树 老百姓财产一文不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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陂洋中学:关于强烈要求维护学校正当权益,推进教育创强工作的情况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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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冒用你的名? 一般网上发帖举报都是夸点的了,要理解! 围观! 其实那一篇写得很好,文笔流畅朴素,有情有理,且让网民还能认识到陆丰有这么一个历史久远的少数族系村落,其实有部分老围墙还是要保留,不能全毁掉。内容虽是夸大了点,目的不外是为了维护争取更大的利益,很正常,村干部的行为本就该接受村民和社会的监督。就是你本人写的,也无需道歉,你发表这声明是画蛇添足。只不过你们在处理看待一些问题胸襟还是要宽一点。 剑指蓝天 发表于 2014-7-5 00:4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其实那一篇写得很好,文笔流畅朴素,有情有理,且让网民还能认识到陆丰有这么一个历史久远的少数族系村落, ...
你这小人事真多,难道你是ZF派来市民网做卧底的:funk:然后专门给发投诉有关部门贴的网友捣乱.
(用句海丰话来形容你;狗相扑里爱做一份)!鸟人啊,你妈喊你去医院接受治疗啦 想来想去、说来说去、怎么想、怎么说当事人愿意就好。 为了赔点钱喊贼为父?反咬网络一口?不够厚道吧?没有网络推动谁会当你是个人存在着? {:6_198:} {:5_142:} 亲,你还在用第一代身份证,这个是亮点!大家猜猜吧! 这声明是你找人代写还是别人帮你写还是 ```` ^ō^C蟀`! 发表于 2014-7-6 09:3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这声明是你找人代写还是别人帮你写还是 ````
这份声明是罗财秀委托他人按自己的意愿代写,亲笔签名盖指模;见证人罗玉粦(是罗财秀的儿子)、朱俊武(是罗财秀的外甥)。
如果任何人怀疑该声明的真实性,欢迎到陂沟村委会听现场录音。 敢做不敢当。为了万把块。自己打自己嘴巴? 看来不是受到压力就是为了点钱。如果是受到压力。情有可原。如果是为了点钱就签字。那。呸呸呸。。。 拿了钱就要听别人的,信纸都是村里的,70多数应该没文化吧? 句然是维护学校正当权益,为何还要赔钱给平民百姓。村委会是不是内心有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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