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红葫芦长长久久 于 2014-10-16 14:17 编辑
求知下文
请报料
听讲现在业主群好庞大啊!
这群业主齐心起来维权,不得了啊!
现场肯定很 壮观。
四面八方的媒体争相报导,到时记得通知各人收看啊!
本帖最后由 jun66 于 2014-10-18 02:38 编辑
:lol
红葫芦长长久久 发表于 2014-10-16 14:1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听讲现在业主群好庞大啊!
红葫芦长长久久,偷偷截图给你看看吧,三四天时间业主接近300人:l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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雍悦豪苑开发商很豪{:5_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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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应该表达我们的诉求:
1.履行合同责任,提供楼房验收报告,如违约依照合同第九赔偿违约金。
2.依照《广东省物价局新建商品房交易价格行为规则》第五、十二、十四条规定,去除合同没有约定收费项目,包括可视门禁,防盗网,公共配套设施费。
3.整改包括消防栓、公共电井房等安全隐患,防范于万一。
4.垃圾处理费以及装修押金,水电押金各项应收费用,需得到物价局定价,物价局没定价的由业主与开发商协商
我们应该表达我们的诉求:
1.履行合同责任,提供楼房验收报告,如违约依照合同第九赔偿违约金。
2.依照《广东省物价局新建商品房交易价格行为规则》第五、十二、十四条规定,去除合同没有约定收费项目,包括可视门禁,防盗网,公共配套设施费。
3.整改包括消防栓、公共电井房等安全隐患,防范于万一。
4.垃圾处理费以及装修押金,水电押金各项应收费用,需得到物价局定价,物价局没定价的由业主与开发商协商
我们应该表达我们的诉求:
1.履行合同责任,提供楼房验收报告,如违约依照合同第九赔偿违约金。
2.依照《广东省物价局新建商品房交易价格行为规则》第五、十二、十四条规定,去除合同没有约定收费项目,包括可视门禁,防盗网,公共配套设施费。
3.整改包括消防栓、公共电井房等安全隐患,防范于万一。
4.垃圾处理费以及装修押金,水电押金各项应收费用,需得到物价局定价,物价局没定价的由业主与开发商协商
早在年由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和财政部颁布的《关于全面整顿住房建设收费取消部分收费项目的通知》中已有明文规定,应取消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重复收取的水、电、气、道路以及其他各种名目的专项配套费。 水、电、煤气等属于城市的基础设施,开发商在取得土地使用权时,就已经向政府缴纳了包括燃气在内的城市基础配套设施的建设费用。而政府收取了这笔费用后,再按一定比例,分别划拨给各个相关的公共事业机构,用于配套基础设施的建设。而开发商也把这笔上缴的费用列入了开发成本,购房者的房价款中自然也就包括了燃气初装费。所以说,这笔钱就不该再向业主们收取.违反国家规定签订的合同无效《/pre》
早在年由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和财政部颁布的《关于全面整顿住房建设收费取消部分收费项目的通知》中已有明文规定,应取消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重复收取的水、电、气、道路以及其他各种名目的专项配套费。 水、电、煤气等属于城市的基础设施,开发商在取得土地使用权时,就已经向政府缴纳了包括燃气在内的城市基础配套设施的建设费用。而政府收取了这笔费用后,再按一定比例,分别划拨给各个相关的公共事业机构,用于配套基础设施的建设。而开发商也把这笔上缴的费用列入了开发成本,购房者的房价款中自然也就包括了燃气初装费。所以说,这笔钱就不该再向业主们收取.违反国家规定签订的合同无效《/pre》
开发商就是抓住海丰人心理,怕事,虎斗蛇尾吵吵就收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