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法院欧春华作为全市政法系统唯一一位女代表出席了广东省妇女第十二次代表大会,经大会选举,当选为省妇联第十二届执委会委员。
欧春华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真抓实干,锐意进取,牢记群众利益无小事,在保护群众权益、依法打击犯罪、惩恶扬善、维护社会治安稳定、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等方面做出了贡献。她自2009年以来,获得了许多荣誉,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荣记一等功;被评为“全国模范检察官”;被全国妇女联合会评为“全国三八红旗手”;被广东省委、省政法委评为“南粤优秀女政法工作者”。(来源 汕尾日报 记者 郑冰利 通讯员 郭汉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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