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丰强化监管保安全生产 去年以来排查安全隐患4940处,整改率达98%
海丰县强化安全监管,开展安全生产“八打八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向好。据统计,去年以来,该县出动检查人员3560人次,进行检查2480场次,检查企业、场所等2066家,排查安全隐患4940处,当场责令纠正2135处,落实安全防范措施1225处,督促落实整改1580处,整改率达98%。海丰县加大对各镇、各有关职能部门安全生产目标管理的检查力度,签订责任书,强化考核工作,推进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制度,进一步落实政府的安全监管主体责任和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一是与乡镇安监站签订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委托书,积极推进委托乡镇安监机构执法工作,深化基层安全生产工作。二是进一步解决安监人员后顾之忧,全面解决了全县安监人员工资列入县财政工资统发问题,调动了安监系统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三是加大安全投入,县政府设立安全基金100万元,改善安全条件,保障了全县安监系统执法经费的落实,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工作的深入开展。
该县还强化依法行政,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在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和烟花爆竹经营商户的行政许可证中,县安监部门严把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审批关,依法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许可证33 家、烟花爆竹经营商户许可证延期26家。依据《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办理了海丰县合力源化工有限公司等3家经营易制毒化学品企业的备案;依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办理了海丰华城能源有限公司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备案。同时,该县积极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进一步规范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目前已申报三级达标的企业有 14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在开展“八打八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中,该县依法严厉打击了一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法治秩序,有效防范和遏制了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促进了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如:县安监部门巡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公众聚集场所等行业领域企业226家,查出隐患353处,落实整改338处,整改完成率占96%,立案2宗,结案2宗,罚款3.8万元。该县公安局交警部门查处交通违法行为9.73万起,查扣无牌无证、假牌假证等机动车辆1894辆,依法销毁无牌无证车辆554辆。县消防部门严厉打击“三合一”、“多合一”场所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大力整治违规住人、消防设施缺失损坏、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堵塞封闭等问题,共出动检查人数1063人次,查出隐患3783处,要求立即整改3783处,已落实整改2031处。县交通运输部门联合相关部门开展对全县各客货运企业、站场、汽车维修、驾培机构、危货运输、渡口渡船、港口码头等场所的安全检查,查处无证经营102宗、无从业资格证7宗、非法改装11宗、不按线路行驶3宗,罚款3.34万元;发现安全隐患12处,整改12处。县住建部门切实加强对全县建筑施工工地的检查,检查在建工程470人次,发出整改通知90份、暂停通知书14份,排查安全隐患376处,查纠了一批建筑施工企业和监理单位违章行为。(来源:汕尾日报 记者 庄小杰通讯员 余作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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