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国税部门积极落实便民优惠政策226户小型微利企业受惠
自小型微利企业优惠政策出台以来,2014年度汕尾国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享受优惠户数为226户(其中:查帐征收企业169户,核定征收企业57户),累计减免所得税额共计147.66万元,全市符合条件的小微盈利企业受惠面达到100%。市国税局积极采取“三个有力”措施,确保小型微利企业切实享受政策红利:一是宣传解释有力。通过汕尾日报、电视台、国税内外网站、办税服务厅电子显示屏和公告栏、短信平台,向纳税人宣传解释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帮助、引导纳税人准确办理涉税业务,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二是协作推进有力。组织举办小型微利企业政策培训班,加强对纳税人的辅导。办税服务厅设立咨询岗,向纳税人发放优惠政策宣传资料,并及时解答纳税人关心的问题,各部门通力合作保障优惠政策落地。三是服务措施有力。注重提高相关业务人员的责任意识和服务质量,认真领会文件精神,掌握运用政策,切实加强对小型微利企业的资料审核,确保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分享优惠政策“蛋糕”。(来源 汕尾日报 汕尾日报 记者 陈善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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