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村里的民生事真正让咱们老百姓来做主了!”这是陆河县水唇镇15个行政村喊得最响亮的一句话。该镇兴修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全面实施“民议民决、民事民办”理事会制度,政府放权,转变职能,改“为民做主”为“由民做主”,赢得村民群众频频点赞。
去年,国家水利部、财政部、发改委在全国选择100个试点县,开展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和创新运行管护机制试点工作,我省有3个试点,陆河县是其中之一。 陆河县水唇镇结合本地实际,大胆创新工作机制,对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实行“民议民决、民事民办”理事会制度,并出台了相应的实施办法,以村民小组或联户的方式成立民间筹建理事会作为实施主体,自主建设“小农水”项目。目前,该镇镇、村两级成立了民生水利事业发展工作小组,由15个行政村成立项目建设理事会,从项目调查、申报、实施到管护“小农水”项目,全部由理事会全权组织负责,而镇政府只是起到监督和裁判的作用,变以前“为民做主”为 “由民做主”,大大提高了村民参与水利建设的积极性。
该镇创新“民议民决、民事民办”机制,坚持做到“三不、三议、三自主”,即充分尊重群众意愿,不办群众不愿办、不参与办、不能办的事;对工程建设内容筹资投劳数量、建设方式等,由理事会提议、村民小组代表审议、村“两委”决议;项目实施过程中,施工队确定、具体问题解决、项目监督、建后管理等全程由理事会受益群众自主决策、自主实施、自主监管。同时,为杜绝暗箱操作和出现“豆腐渣”工程,该镇在实施“小农水”项目过程中,公布财务、申报工程以及工程资金支付、工程验收、决算等情况,形成了人民群众共同参与的监督氛围。采取以村民小组或联户的方式,每5至10户选出一名理事会成员,成立7至15人理事会,理事会对所报建工程负责,并建立了长效机制。
该镇高丰村上各村民小组有一条水渠引水功能失效,今年初修建时,按照该镇“民议民决、民事民办”理事会制度,由本村群众推选出8名年长村民代表担任理事长、副理事长及理事会成员,成立“高丰村上各高段陂水圳建设理事会”,下设出纳、会计、监事,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由理事会向社会公开招标,理事会机构人员和项目承建人、项目产权、项目资金、工程保护以及操作流程全部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工程竣工后,村“两委”、理事会、村民代表对项目进行实地验收,镇政府负责对验收结果进行监督。理事会制度实施以来,该村因地制宜在原800米水渠基础上延伸200米,把水源直接引到田园,灌溉面积达180多亩,目前工程已接近尾声。“工程建好后,我们理事会所有人员都要验收签名,这种全程由理事会及受益群众自主决策、自主实施、自主监管的制度,真正体现了民生工程由民做主。”该镇副镇长罗国城说。
与高丰上各村民小组相比,万山村甲万村民小组榕树坡水圳理事会会长罗娘应是个搞水泥工出身的青年人,他带领村民在现场施工。他直言不讳地说,以前年年修水渠却年年没水流,现在农田水利建设改由他们来做工程,首先是要狠抓工程质量,对该1000余米长水渠进行加固、加深、加宽、加厚,可能会超出预算资金,但他有信心通过筹款来解决资金不足问题。他表示:“自己做自己的水利工程,一定要做得更好。”
水利多年失修的护硁村岭下村民小组,成立水利工程建设理事会后,65岁的村民范添古当上会长,有当地施工队找他做工程,老范坚持按照理事会制度办事,工程通过公开招标,最终以最低价格由一外省施工队承建,不但节约了农田水利建设资金,而且缩短了施工工期。“可工程质量标准一点也没打折扣。”老范如是说。
据了解,去冬今春期间,该镇投入资金累计达到1000多万元,新建护硁硁头、新丰、水唇、吉龙南方口、南跃5处生态防洪堤围,里程达6公里;兴修各村渠道10多条,总长9000多米;除险加固庆和、大排、凹头3座水库;改造墩塘、石壁、坪水3座灌区;新建莲塘陂头、修复引水渠道和水轮泵以及改建涵、闸、桥等水利建筑物20多处,同时对镇域干渠、分渠的10多处建筑物进行了维修、养护。(来源 汕尾日报 记者 洪广凭 通讯员 马文波 彭成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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