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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3日至14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雪真率调研组对我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的情况进行检查。市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相关负责人陪同。
新修订的《动物防疫法》自2008年1月1日开始实施。2008年以来,我市没有发生重大动物疫病,保障了全市畜牧业生产。2014年,全市畜牧业生产在遭遇了H7N9流感的袭击,2013年受“8·16”水灾和强台风“天兔”严重破坏下,仍保持稳步发展,市场前景向好,畜产品供应充足,没有出现较大的价格波动。全市生猪出栏136万头、家禽出栏1961万只、牛羊出栏8.3万头,肉类总产量1.47万吨,畜牧业总产值26.2亿元,同比增长0.3%。
检查组一行先后实地察看了陆丰市兽医实验室、动物物资应急储备库、畜禽养殖场,海丰县海城镇畜牧兽医站、海丰县肉联厂,城区动物卫生监督所和屠宰厂。在听取相关情况汇报后,刘雪真要求,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加强对《动物防疫法》的宣传,扩大群众知晓面;要进一步加强动物防疫队伍的建设,切实提高动物防疫执法水平;要加大对动物防疫经费的投入,加强防疫基础设施建设。(来源 汕尾日报 记者 郑燕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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