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新一轮扶贫开发双到工作开展以来,深圳龙岗区人民法院自筹资金30万元,帮扶杨北村兴建竹笋种植基地,种植竹笋200亩,于今年收益后开始实施分红,优先保障贫困户最低收益,每户年收入2000元。
杨北村位于陶河镇东北部,总人口1870人。近年来,该村发展种植业零星分散,集体经济较为薄弱。龙岗区人民法院经过调查研究,决定利用该村土壤深厚肥沃,水湿条件良好的地理特点,对该村实施产业扶贫,制定科学种植竹笋方案,以小投入发展基地,实施产业化种植。
此次产业化扶贫以合作社为载体,与农产品公司紧密合作,保障技术支持和产品销售,项目单独运作。村委会、贫困户、合作社按照5:3:2的比例占股,三方共同经营、共同管理。其中,村委会集体股份利润的20%每年按户平均发放给全村的五保户和无劳动力低保户及伤残村民,10%用于教育资金,确保适龄儿童不因贫困而辍学。剩余资金用于项目的发展壮大、村委会办公经费、村容村貌建设、公共设施建设、改善民生建设。(来源 汕尾日报 记者 庄小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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