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年,陆丰市国税部门加强重点税源企业的监控管理,共组织税收收入12797万元,同比增长15.03%,增收1672万元,完成上级国税部门下达年收入任务的51.81%,实现了时间、任务“双过半”。
陆丰市国税部门加强对去年度年纳税额10万元以上重点税源企业的监控管理,确保重点税源稳步增长。由税收纪检监察部门牵头,采取清理和执法监察相结合的方法,重点开展个体户籍清理清查工作,月增税款10万元;采取交叉评估和专项评估相结合的方法,重点对房地产、私营加油站以及风控下发评估业户等开展重点评估核查。深入开展对房地产、建筑安装、“营改增”企业、五金塑料家具配件等行业的专项检查工作,打击各种涉税违法行为,上半年共查补收入约113万元。同时,利用出口退税审批权下放的契机,结合出口退税和税源管理,及时对免抵额指标异常企业加强约谈、监控。据统计,上半年审批办理免抵退税1764万元,其中免抵调库640万元,退税1124万元;重点加强房地产和非居民企业所得税的管理,积极做好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上半年所得税收入2030万元,其中房地产企业所得税1033万元,非居民企业所得税230万元。(来源 汕尾日报 通讯员 彭胜楠 项传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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