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开展“六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
7月20日至27日,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市普法办、市依法治市办组成“六五”普法终期检查验收督导工作组,对全市贯彻落实《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在全市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以及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验收。此次检查共抽查了陆丰、海丰、城区、陆河、红海湾开发区等县(市、区)和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教育局、市环保局、汕尾供电局、汕尾海关等单位。 检查验收督导工作组采取听取工作汇报、查阅档案资料、实地察看、座谈交流等方式,重点检查了受检地区和单位“六五”普法组织领导和基础保障情况、普法有关制度建设情况、“法律六进”活动开展情况、法治创建工作开展情况、法治文化建设情况、运用新媒体新技术开展普法情况、普法工作保障措施落实情况和普法的实际效果等九方面的内容。 通过检查,各受检县(市、区)和受检单位都能对照我市《关于组织开展我市“六五”普法规划总结验收的工作方案》的要求,积极主动做好迎接“六五”普法终期检查验收的各项工作。针对受检地区和单位普遍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检查督导组要求:一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要以这次普法终期检查为契机,高标准、严要求衡量本地区、本部门的普法工作,查找问题,正视不足,落实整改,争取以优异成绩迎接省的检查。二要进一步完善档案资料和台账,要按照省的考核标准进行查漏补缺,规范管理,提高质量。三要着力解决普法工作发展不平衡问题,尤其要加强企业异地务工人员和村民两类重点对象的普法工作。四要进一步创新宣传方式,增强普法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五要按照创建平安汕尾的新要求,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深入开展法治县(市、区)、法治文化示范点、民主法治村等的创建工作。六要着力增强普法工作力量,进一步加强对普法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检查和督促,推动我市普法工作健康开展。(来源:汕尾日报记者 洪广凭 通讯员卢元沛 郑少琴){:5_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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