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资信 发表于 2015-8-10 12:37:22

城区落实“门前三包”

日前,城区出台《关于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的通告》,旨在把“门前三包”责任落到实处,为全区人民营造一个整洁、优美、有序的宜居环境,推动创建广东省卫生城市、文明城市工作。 《通告》规定,所有临街责任单位、住户都要与街道办事处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切实履行门前“市容整洁、卫生清洁、绿化”三包责任;严禁在建(构)筑物上乱贴乱画、乱挂乱晒;严禁店外经营;严禁车辆乱停乱放;严禁乱设摊点;严禁向绿化带倾倒垃圾废弃物,在树木上悬挂任何物品、标语;严禁破坏损坏花草树木和绿化设施、擅自占用绿地等行为。同时,规定不履行“门前三包”责任义务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干扰、阻挠、殴打管理、执法公务人员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理,情节严重的追究刑事责任。 该区在全面开展广东省卫生城市、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中,加强组织领导,制定了《汕尾市城区环境卫生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和《汕尾市城区环境卫生强化督查考核工作方案》,全区上下通力合作,落实“门前三包”等措施,宣传发动,激发市民参与创建活动的热情,有效地深化创建活动的开展,使市区“脏、乱、差”卫生状况得到较大的改善,市容市貌焕然一新。截至目前,该区已跟机关、团体、部队、企事业单位、商铺及住户等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7361户。(来源:汕尾日报通讯员 陈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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