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开展法治汕尾建设评估工作
9月16日至18日,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副组长吴友深率评估小组到各县(市、区)和市直部分单位开展《法治汕尾建设实施意见2011-2015年》终期评估工作。 吴友深一行先后到陆河县司法局、陆丰市国税局、城区马宫街道深渔村、海丰县检察院、市检察院、市中院、市国税局以及市工商局实地开展评估检查,并召开座谈会,听取各地贯彻落实《法治汕尾建设实施意见2011-2015年》情况汇报。 吴友深要求各地各相关单位:一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二要加强党对法治工作的领导,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三要加强法制宣传培训和宣传教育,营造全社会崇尚法治的良好氛围;四要完善行政监督制度和机制,强化对行政行为的监督;五要建立健全法治政府建设长效机制,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深入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同时要以法治建设评价对照标准进行查漏补缺,建立健全档案信息等相关资料,以最好的状态迎接省的检查,为加快法治汕尾建设提供保障。(来源:汕尾日报记者 林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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