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资信 发表于 2015-9-19 12:18:49

全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动员大会要求 市直和各县(市区)参改单位9月25日前封存车辆

9月18日,市政府召开全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动员大会,贯彻落实省公车改革有关精神,全面部署我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魏友庄作讲话。 据悉,根据《广东省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先市县后乡镇、分级分类有序推进的要求,市直、各县(市、区)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应于9月底前完成,乡镇于12月底前完成。市直、各县(市、区)参改单位应于9月25日前自行封存改革取消车辆。为保障正常公务开展,改革后仍会保留部分机要通信、应急及其他车辆。按照省、市车改方案精神,市、县(市、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机关适当保留部分调研、接待用车,具体数量由同级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审核确定;市直单位按人员编制数确定保留车辆,人员编制数80人以下保留一辆,81人至200人保留2辆,201人以上保留3辆;各县(市、区)直属单位每个单位保留车辆不超过2辆;各乡镇要根据当地经济条件、地理环境以及人口规模等因素,分类确定保留车辆,其中一般乡镇不超过3辆,较大乡镇不超过4辆,特大乡镇不超过5辆。改革后,规定区域内普通公务出行方式由公务人员自行选择,实行社会化提供,适度发放公务交通补贴。根据国家和省关于公务交通补贴标准的规定,全市实行统一的补贴标准,具体分为8个档次:正厅级每人每月1690元,副厅级每人每月1500元,正处级每人每月1000元,副处级每人每月800元,正科级每人每月600元,副科级每人每月450元,科员每人每月300元,科员以下其他人员每人每月250元。经测算,车改后我市整体节支率约为10.87%,市直节支率约为13.33%。 魏友庄要求全市各单位:一要统一思想,明确目标,充分认识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重要意义。推进公车改革是顺应民意、维护党和政府形象的迫切要求,是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建设简朴政府的必然要求,也是转变政府职能、推进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的重要内容,要切实增强改革的责任感、紧迫感。二要突出重点,抓住关键,积极稳妥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各项工作。做到坚持应改尽改、多措并举、利益兼顾、从严从紧、分级分类推进,确保按时完成改革,同时妥善安置司勤人员。三要精心组织,扎实推进,确保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真正取得实效。要健全工作机制,强化纪律约束,加强舆论引导,搞好配套管理,结合实际情况协调好在改革过程中遇到的各类困难和问题,确保改革达到预期目的和效果。(来源:汕尾日报记者 杨甜)

不满 发表于 2015-9-19 17:58:01

最好一辆车也不留。

粤-汕港-龙 发表于 2015-9-20 22:4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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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满 发表于 2015-9-21 07:41:36

机关适当保留部分调研、接待用车      好!!就怕会变味了。

故乡 发表于 2015-9-22 22:45:09

关注。

93898chen 发表于 2015-9-23 16:2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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