侨区破获“7·7”寻衅滋事案 在逃人员陈某宝被抓获
日前,华侨管理区尖山公安分局成功抓获“7.7”寻衅滋事案在逃人员。 今年7月7日,该区发生一起寻衅滋事案件,尖山公安分局迅速开展立案侦查,经深入调查走访和大量取证,发现陈某宝(男,18周岁,陆丰市铜锣湖农场西岭村人)为寻衅滋事案的犯罪嫌疑人,当时畏罪潜逃,据此该分局对陈某宝进行网上追逃。 9月8日,该分局接东莞市公安局东城分局通报称,犯罪嫌疑人陈某宝藏匿在东莞市东城区某网吧上网。接报后,分局组织警力迅速赶往东莞抓捕犯罪嫌疑人。在东莞警方的大力支持下,民警成功将寻衅滋事案在逃人员陈某宝抓获归案。经审,陈某宝对其“7.7”寻衅滋事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陈某宝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记者 彭伟栋) 又讯 侨区尖山公安分局在强化案件线索排查的同时,加大法制和政策宣传力度,经耐心教育规劝,2009年“8.02”在324国道抢劫犯罪嫌疑人蔡某河近日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2009年8月2日凌晨2时许该局接事主张某、赖某报称:凌晨2时许,他俩驾货车在广汕公路324国道头行路段,被几名歹徒持枪、刀和铁管等凶器抢劫。接报后,分局领导立即组织全体民警赶赴现场,但狡猾的犯罪嫌疑人作案后已逃窜。该分局组织民警经一个多月的缜密侦查,当犯罪嫌疑人蔡某塔、林某培、蔡某铁再次实施抢劫作案时被设伏的民警现场抓获,其余犯罪嫌疑人相继落网,但其中一名犯罪嫌疑人蔡某河一直逃逸,该局马上立案上网追逃。 近期,该局掌握到在逃人员蔡某河在陆丰一带活动的信息,接报后,该分局组织警力全力抓捕蔡某河归案,另一方面指派民警深入蔡某河家中,向其家属宣讲法律法规和有关投案自首的相关政策,并说服他们一起做蔡某河的思想工作,敦促其投案自首。经民警耐心的劝说工作,蔡某河(男,现年26岁,陆丰市河西镇人)终于在9月5日到尖山公安分局投案自首,并如实交待其与同伙于2009年8月2日在324国道抢劫过路货车的犯罪经过。 目前,犯罪嫌疑人蔡某河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在进一步审理中。(来源:汕尾日报记者 彭伟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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