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丰资信 发表于 2015-12-3 12:45:34

海丰查封十处“两违”建筑

日前,海丰县“两违”执法工作组出动有关人员,查封十处“两违”建筑,遏制违法建设行为,加强城乡规划建设管理,促进城市建设健康发展。 该县城东镇龙山路、石塘北路、海龙路共8处在建房屋以及附城镇南湖三路的2处在建房屋,在建设前没有获得审批,属“两违”建筑。行动中,县“两违”执法工作组对十处“两违”建筑进行停电查封,责令违建业主停建并自行拆除。行动前,县“两违”执法工作组上门向违建户宣传规划建设和土地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劝阻违建行为并下发了停工通知书。(来源:汕尾日报记者 郑友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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