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资信 发表于 2015-12-11 12:38:54

市发改局举行听证会 市区管道燃气拟实行阶梯价格

备受市民关注的市区居民管道燃气阶梯价格听证会于昨日下午在市发改局会议室举行,来自社会各界人士包括消费者、经营者、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有关专家及市直工作人员等18名代表参加听证会。 据了解,目前市区管道燃气为5.3元/立方米。根据国家和省关于在2015年底前必须建立居民生活用气阶梯制度的部署,结合我市实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等有关规定,市发改局在定价成本监审和调研的基础上,拟定两个听证方案。这两个方案均将市区居民生活用气量分为三档,实行超额累进加价。方案一:第一档年户均用气量为0-288(含)立方米,气价为4.65元/立方米;第二档年户均用气量为288-432(含)立方米,气价为5.12元/立方米;第三档年户均用气量为432立方米以上,气价为6.05元/立方米。(市区每户按平均4人核定,人月均用气6立方米)。方案二:第一档年户均用气量为0-336(含)立方米,气价为4.70元/立方米;第二档年户均用气量为336-504(含)立方米,气价为5.17元/立方米;第三档年户均用气量为504立方米以上,气价为6.11元/立方米。(市区每户按平均4人核定,人月均用气7立方米) 为保障低保居民的基本生活,市发改部门还作出相关规定。对低收入困难群体实行用气优惠,市区烈属、五保户、孤寡老人、社会救济户及经有关部门认定并发证的特困职工家庭生活用气,按居民用气价格80%计收气费。对阶梯气价的用气量标准按照家庭平均4人核定,超过4人的家庭,可根据实际人口核增用气量基数,每增加1人,可在各档气量上限基础上相应每月增加6(7)立方米。 据介绍,这次听证会跟以往有所不同,是一次听“降”会。根据听证方案,市区居民生活用气按每立方米下调0.65(0.60)元,拟每户月均用气24立方米,即90%居民用户最高月可节约支出15元。 听证会上,18名听证代表踊跃发言,不仅对方案作出了表态,还从我市管道燃气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管道燃气运输成本、保障居民优质安全用气等方面,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市发改局负责人表示,他们将根据参加听证会代表们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认真研究归纳,进一步调整完善方案,然后报市政府批准实施。(来源:汕尾日报记者 罗迅革 邓良琼)

西雨 发表于 2015-12-11 15:47:47

为什么做不起规模,中燃公司不会想一下,初装费这只拦路虎,国家早就有要求不能再收天然气的初装费了,为什么汕尾不实施,企业要赚钱,不下点本钱怎么行呢

涮肥牛 发表于 2015-12-11 17:02:46

4块多,搞个毛的听证会。。。

白发老头 发表于 2015-12-11 19:43:44

他们说比较合理、我们老百姓能说“不合理”吗?{:5_153:}{:5_153:}

豆奶 发表于 2015-12-11 21:09:28

说据介绍这次听证会跟以往有所不同,是一次听“降”会。本人觉得所谓的听“降”会是以前每立方定5块3价位太离谱,这次的听证会所谓的“降”也只是往正常价位稍靠拢了一点,拟定的价位不正常也不合理。

平凡人a 发表于 2015-12-11 23:25:35

在使用管道天燃气用户会感觉到比以前更划算,更便宜。只是市区很多小区由于各种原因(你懂的)没法进管道燃气,遗憾了!

奉献爱心 发表于 2015-12-12 12:13:46

名义是降了,但作为物价管理者,原来定的5.3元是不是很贵?作何解释?现在想通过听证会来坐实高物价,是发改局物价管理者应有的作为吗?请物价管理者好好反思一下,别苦了平民百姓!拜托!
      现在深汕合作区由深圳燃气供气,与深圳同价,为3.7元/方,深汕合作区仅离汕尾市区几十公里,且它的用户数肯定比不上市区,为何汕尾市区反而贵25%,请问又如何解释?
      市民认为现在汕尾的气价(5.3元/方)如抢劫,不管你是否愿意,明抢!而听证后的气价(第一档4.65元/方)如打劫,公开声明要劫你的财物,只不过这次打劫有点良心,比抢劫少了一点而已。抢劫与打劫其实性质是一样的,都属于犯罪,某种意义上来说,打劫性质更恶劣!请发改局物价管理部门,行行好,别再抢劫和打劫好吗?我们伤不起!

浩然正气 发表于 2015-12-12 12:53:14

武汉市的天然气第一档仅为2.62,还好意思发这种帖子。

swlxk 发表于 2015-12-12 16:02:20

河北 2.4
不好意思不好意思不好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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