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防范和打击涉电力违法犯罪工作会议要求 突出重点强力打击
12月23日,我市召开防范和打击涉电力违法犯罪工作会议,总结今年打击涉电力违法犯罪工作情况,部署下一步工作。市县两级公安、经信和供电部门有关负责人参加会议。 截至2015年11月底,全市累计查处窃电案件203宗,追补电费58万元,追缴违约使用电费175万元,共挽回损失233万元;刑事拘留3人,治安拘留1人,对窃电嫌疑人现场口头传唤共37人。累计查处打击破坏电力设施案件170宗,同比下降46.37%,直接经济损失为60.29万元,同比下降49.79%。 会议指出,今年我市打击涉电力犯罪工作虽然取得了较大成效,但纵观全市窃电及盗窃破坏电力设施的形势依然严峻,线损仍然高企,存在一些反窃电工作难以开展的“死角”,供电警务室仍需进一步完善。会议要求:一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突出重点,采取强有力的措施打击涉电力违法犯罪活动;二要加强部门之间的联动协调,建立打击涉电力违法犯罪工作的长效机制;三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典型案件的宣传教育,动员全社会关注支持并参与规范和打击涉电力违法犯罪工作,切实保护国有资产不受侵害。 会上,城区、海丰县、陆丰市公安机关汇报了打击涉电力违法犯罪工作情况、下一步工作措施以及供电警务室建设等情况;陆河县、红海湾开发区供电部门汇报了今年电力设施保护工作情况和下一步的工作措施。(来源:汕尾日报记者 吴广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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