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丰资信 发表于 2016-1-19 12:39:06

海丰交警部门集中销毁无牌证机动车

1月18日,海丰县交警部门在该县交警停车场举行集中销毁无牌证机动车活动,共销毁无牌证机动车1136部,其中摩托车974部、三轮车128部、汽车33部、手扶拖拉机1部。销毁活动在该县财政、公安局纪检等部门监督下进行,有关媒体全程跟踪报道。 这次销毁的车辆都属于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中的组拼装或报废车辆,此类车辆对社会的危害极大,不但扰乱交通秩序,而且是交通事故隐患之一,也有可能被不法分子利用为作案工具。 去年,该县交警部门曾进行了二次销毁行动。(来源:汕尾日报记者 黄浩洋 通迅员 马枣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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