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月去潮州 发表于 2016-2-9 16:39
家以和为贵。
{:4_120:}
阿梅 发表于 2016-2-10 12:04
恐吓等精神暴力纳入家暴。
非常不错{:4_102:}
阿梅 发表于 2016-2-10 12:04
对,说得不错
同感,给力楼主{:4_102:}
五月去潮州 发表于 2016-2-9 16:39
家以和为贵。
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均属家庭暴力。
有同居关系的人之间发生的暴力也被纳入家庭暴力,受法律约束。
阿梅 发表于 2016-2-10 12:04
恐吓等精神暴力纳入家暴。
有同居关系的人之间发生的暴力也被纳入家庭暴力,受法律约束。
银玫瑰 发表于 2016-2-9 10:16
所以,汕尾妇女有更多的保障了。当然,希望我们的妇女不要“反客为主”,对男人实施家暴哦。
对。说得好
给我一杯忘情水 发表于 2016-2-10 12:15
有同居关系的人之间发生的暴力也被纳入家庭暴力,受法律约束。
那就 承认非法婚姻了
给我一杯忘情水 发表于 2016-2-10 12:14
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
这个规定好
新的起点 发表于 2016-2-10 12:10
同感,给力楼主
很好
一些“疯狂的拳头”却打碎了家的温馨。
家庭暴力已成为影响婚姻家庭幸福的毒瘤。
发现无民事行为能力及限制行为能力的人遭受了家庭暴力,有责任、有义务向公安机关报案。
五月去潮州 发表于 2016-2-9 16:40
少数,家庭暴力已成为影响婚姻家庭幸福的毒瘤。
很不错
樱桃 发表于 2016-2-10 14:21
这个规定好
同感
和谐家庭建设,素质教育更迫切
新的起点 发表于 2016-2-10 12:10
非常不错
同感
红梅 发表于 2016-2-10 15:09
发现无民事行为能力及限制行为能力的人遭受了家庭暴力,有责任、有义务向公安机关报案。
但很多人不懂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