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区加强清明防火工作
清明节临近,城区针对清明节前后上坟祭祖集中,极易发生森林火灾的实际,采取多项措施,加强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工作。 该区让各级签订森林防火责任书,落实各镇(街道)山头地块森林防火责任包干制度,并依据《森林防火条例》、《汕尾市森林防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和《汕尾市森林防火管理办法》,实行责任倒查和逐级追查,进一步增强森林防火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同时,该区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组织护林队员每天上山巡逻护林,把任务与责任落实到人,并建立健全区防火联防机制,加强森林防火职能部门、监督部门、执法部门、成员单位之间的联系,使森林防火各环节反应更直接更迅速。此外该区严格执行《广东省野外火源管理十项规定》,安排人员在林区主要路口设卡检查,制止烟花爆竹等易燃品进山,加强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发现隐患责令整改,并杜绝在林区内燃放烟花爆竹、上坟烧纸、烧田基草等野外用火行为。 该区强化宣传,发布《关于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的通告》40000份,发放《致全区人民的一封信》40000份,悬挂森林防火宣传横幅30幅,并组织流动宣传队深入乡村宣传有关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用山火典型案例教育群众严防山火。(来源:汕尾日报记者 洪晟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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