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可怕的是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气派”和行为。
我是佛山人 发表于 2016-9-15 16:30
有了条文之后,明火执仗的人表面销声匿迹
为什么呢{:4_130:}不是不怕法律吗
金乌 发表于 2016-9-16 11:19
为什么呢不是不怕法律吗
但法律毕竟有权威,只要去触犯法律,就会遭到严惩
金乌 发表于 2016-9-16 11:18
最可怕的是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气派”和行为。
说得不错{:4_102:}
海泉 发表于 2016-9-14 10:14
没有高素质的执法队伍和良好的执法氛围,法律就成为一纸空文
是啊。社会上,有一些事情就是这样的啊
缩头乌龟 发表于 2016-9-14 10:31
请全体人员严格执行,政府有关部门将组织人员对收费情况进行督查,违者将给予严肃处理。
{:4_102:}{:4_126:}
缩头乌龟 发表于 2016-9-14 10:31
同意你的看法
基本认同两位的意见{:4_141:}
性空 发表于 2016-9-14 11:39
严禁将教育教学活动、教学管理范围内的事项纳入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
不错的条文{:4_109:}
法治氛围,任重道远
当下在我们汕尾地区,在依法行事的口号下,一定要严格执法,让法律名副其实起来。
海泉 发表于 2016-9-14 10:14
没有高素质的执法队伍和良好的执法氛围,法律就成为一纸空文
对。说得过去
依法治国道路依旧很漫长
普法的最关键是司法公正
法律要有极强的权威性
说得过去
给力。支持楼主
虚无为体 发表于 2016-9-16 11:04
说明法律如果没有认真去执行落实的话,一切都是空虚的
讲得很好
虚无为体 发表于 2016-9-16 11:03
悲催
谢谢{:4_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