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丰资信 发表于 2017-5-11 10:53:21

海丰依法拆除4处违法建筑

5月10日,海丰县“两违”联合执法队执法人员强制拆除城东赤山路口、东山二路等4处违法建筑,并对其实施停水停电。近段时间来,该县“两违”联合执法队在跟踪检查中发现城东镇某些业主未批先建、不批强建,执法人员多次到建设工地下达《停止施工通知书》,并在违法建筑醒目位置粘贴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及封条,但违建户不服从监管,我行我素,影响了县城规划的实施及正常的建设秩序。为此,该县“两违”联合执法队依法予以拆除。汕尾日报讯(记者 曹楠楠 通讯员 曾国明 李坤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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