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球同凉热 发表于 2017-12-6 11:46:31

是时候整顿汕尾各地的泥头车了

本帖最后由 环球同凉热 于 2017-12-6 11:53 编辑

    汕尾各地都在进行如火如荼的创文活动,都在为建设卫生环保、和谐幸福的新汕尾而努力奋斗。因此为了贯彻相关要求,全面加强扬尘污染控制,维护汕尾城市的环境卫生,营造宜居、宜业、宜游的良好市容市貌,汕尾是时候整顿泥头车了。

    由于泥头车相对车体较长、装载货物后重量较大等特点,而违法上路的泥头车更是堪称马路上危害城市交通安全的“怪兽”,它们不但制造尘埃和噪声,严重污染环境,而且成为交通违法导致交通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之一,它们违法上路行驶如同“马路杀手”、“城市洒尘器”,易引发大规模拥堵,对交通的影响比较大,一旦发生交通事故,会对市民的生命安全造成极大损害,这与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不相适应。当然,一旦你在路上遇到违法上路的泥头车,请先要主动远离,切忌以卵击石,与之相争。

    我市海丰县率先行动起来整治泥头车。海丰公安局,以十九大精神为指导,部署专项打击整治泥头车交通违法的行动。近日,海丰交警全员出动,兵分五路,对全县各工地、各泥头车往返密集复杂路段进行全面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共检查泥头车等大型货车68部,查扣超载泥头车29部、大货车4部,其中无年审报废车辆5部;查扣报废小汽车1部;抓获无证驾驶泥头车1人,行政拘留1人,最大程度消除了交通事故安全隐患,确保海丰交通秩序稳步向好。
    为海丰率先行动严查泥头车的行动叫好。


    对付泥头车,我们应该要有一套相应的处理措施,不能头痛医头脚痛医脚,要有长效机制,常抓不懈,最终根治泥头车问题。

    第一,对于泥头车对车厢不实行全密闭化,撒漏渣土、抛洒造成污染的,由城市管理部门责令改正,限期清除污染,处以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撒漏、倾倒建筑垃圾造成大面积污染的,处以三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第二,对于未按指定时间、路线行驶以及运输车辆逆向行驶、违反交通信号灯、载物超过核定质量等行为的,除依法给予罚款处罚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运输车辆半年内不予核发备案证;再次发生的,一年内不予核发备案证;第三次发生的,两年内不予核发备案证。


    第三、施工单位需排放余泥渣土的,必须到市余泥渣土管理所申办建筑垃圾处置许可,并与符合要求的泥头车车主签订运载协议。


    第四、施工单位必须在工地出入口铺设混凝土路面,配套三级洗车沉淀池及高压冲洗设备等设施,确保驶出工地的运载车辆整洁。

    第五、上路行驶的泥头车需年审检验合格,办理有效保险,并持有《道路交通运输许可证》及《建筑垃圾运输准运证》等相关证件。


    第六、上路行驶的泥头车必须按要求进行车厢全密闭,车后栏板扩大号牌清晰、反光标识完好、车轮车厢保持干净整洁、不得超速超限。


跳蚤 发表于 2017-12-6 11:54:40

好。早应该整顿了

御六气 发表于 2017-12-6 12:18:25

很期待{:5_142:}

无形无象 发表于 2017-12-6 12:25:15

巨无霸{:5_154:}

良心缘(阿专) 发表于 2017-12-6 13:40:45

希望这样的执法继续下去,不要等到事故的发生才来执法!
也希望各位老司机们不要超载,超速,每一次的事故我们都不想的!
希望市领导,县领导重视!

繁星与皓月 发表于 2017-12-7 17:58:31

{:5_142:}{:5_142:}

青青雨绵绵 发表于 2017-12-7 17:58:53

早就应该整顿了{:5_142:}

青青雨绵绵 发表于 2017-12-7 17:5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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缘起缘灭 发表于 2017-12-7 17:59:15

{:5_142:}

缘起缘灭 发表于 2017-12-7 18:00:07

马路上危害城市交通安全的“怪兽”,整治怪兽

zhang666666 发表于 2017-12-13 21:58:03

建议泥头车司机同大客车一样,出事故要承担30%的责任,不能让他们(泥头车司机)跟没发生什么似的,而全靠保险。比如,泥头车司机违法出事故,没钱赔偿,那就坐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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