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危险,持续严查中!
货车、泥头车体型大、重量大超载负荷状态下在路上行驶相当于“移动的炸弹”不仅会增加道路安全隐患还会降低车辆自身安全性能危险重重请拒绝超载、超限别让货车变成“祸车”法律链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八条:机动车载物应当符合核定的载质量,严禁超载;载物的长、宽、高不得违反装载要求,不得遗洒、飘散载运物。
第九十二条第二款: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核定载质量百分之三十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驾驶载货汽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百分之五十以上的,一次记6分。
第十一条规定:驾驶载货汽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百分之三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的,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一次记3分。
为进一步防范化解道路货物运输突出安全隐患,有效压减重型货车道路交通事故,近期,根据汕尾市货车道路交通安全整治行动工作部署,汕尾公安交管持续深入开展货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依法严查货车“三超一疲劳”等违法行为,进一步加强运营货车安全监管。
严查货车超载10月29日上午,交管支队机动侦查大队组织警力在城区开展货车违法行为整治。9时50分,在124县道捷胜镇路段发现一辆车牌号为粤WR***2的重型自卸货车存在货物超载违法嫌疑。经核查,驾驶人为邓某,驾驶粤WR***2货车在附近工地运载泥土,该车总质量31000kg,实测车货总重高达51050kg,超载率64.67%。
现场,执勤民警对驾驶人邓某开展批评教育,并依法对其处以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6分的处罚。
当天10时37分,执勤人员在同一路段查获到另一部超载货车。经核查,驾驶人为唐某,驾驶粤N0***9货车在附近工地运载泥土,该车总质量31000kg,实测车货总重高达46290kg,超载率49.32%。现场,执勤民警对驾驶人唐某开展批评教育,并依法对其处以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3分的处罚。
货车、泥头车长期承担重载运输任务若长时间处于超负荷状态制动、操控等安全性能将迅速下降极易引发交通事故对驾驶人自身、他人及道路安全造成严重威胁
汕尾公安交管提醒广大货运驾驶人交通安全不能心存侥幸“多拉快跑”、“赶时间”、“贪图方便”都是埋下危险陷阱的导火线安全无小事,道路交通安全关乎你我广大道路交通参与者都需谨记货车超限超载运输危害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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遮挡视线。货车本身就存在盲区大的问题,如果装载的货物超长超宽超高,很容易遮挡后视镜视野,扩大盲区,更容易诱发交通事故。02
挤占车道,超宽、超长货车很容易挤占其他车道,不仅容易造成交通拥堵,还容易在与它车会车时发生剐蹭,影响货运安全。03
影响车辆的控制性能,增加轮胎压力,导致出现爆胎、制动失灵等安全隐患。同时容易发生遗撒。超限货车因为货物超出车体一部分,如果加固不到位或者被其它车辆剐蹭到,很容易发生遗撒,不及时处理的道路遗撒物,会给其他车辆带来极大危险。安全隐患不能忽视货车超载超限一旦引发交通事故容易造成严重的人员伤亡为了自身及他人出行安全请广大货车驾驶人遵守交通法规切莫超限超载运输素材来源:汕尾公安交管机动侦查大队
来源:汕尾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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