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汕尾市首批志愿服务组织“白名单”的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志愿服务组织发展,维护志愿服务社会公信力,充分发挥志愿服务在服务国家战略、服务百姓民生、服务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根据省委社会工作部的要求,现向社会公布汕尾市首批志愿服务组织“白名单”。我市将对“白名单”采取动态管理,后续将把符合条件的志愿服务组织及时纳入“白名单”,将不符合条件的志愿服务组织从“白名单”删除。
附件:汕尾市首批志愿服务组织“白名单”
中共汕尾市委社会工作部
2026年1月26日
来源:志愿服务和社工人才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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