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 11809|回复: 0

[楼市资讯] 开发商延迟交楼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3-2-26 18:07:1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10年5月,位于三水区南山镇中心的一处楼盘打广告销售楼房。市民徐先生问过价钱、看过花园小区的绿化之后,购买了一套总价23万余元、面积为100平方米的楼房。

  与开发商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徐先生注意到交楼时间是2011年6月。到了交楼时间,徐先生一家准备去收楼,却等来了开发商的电话,通知说“收楼时间推迟了”。在多次找开发商了解情况仍得不到满意的答复之后,徐先生将开发商告上了法庭。

判开发商付违约金2.3万

  法院经过审理后认为:根据徐先生与开发商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约定,被告须于2011年6月30日前向原告办理房屋交接手续,但实际交接时间为2012年1月16日,已逾期180天,且被告逾期事实并非合同约定的合理原因造成,现原告按照合同约定要求被告支付违约金理据充分,遂判决开发商支付违约金23000元。


楼主热帖
[汕尾房产] 开发商延迟交楼
[文化天地] 志承山海 赋笔千秋——评叶良方《粤东莲花山
[文化天地] 三十载深耕汕尾的文化践行者 /汕尾日报记者
[文化天地] 山川作证 文脉长传:叶良方三十载丈量汕尾文
[文化天地] 庆“三八”妇女节 抒巾帼翰墨情 /罗镲
[文化天地] 王学赐《听涛堂诗稿》序/五坡居士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市民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